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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5月29日以前的留言】
魏福全 | 2005.07.07 16:43 | #

陳真兄:是我講東答西又辭不達意.我說的高度不是高調的意思,而是像''愛因斯坦的武林祕訣''這篇文章裡面所講的高度的意思,昨天看這篇看了好幾遍,才有感而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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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福全 | 2005.07.07 16:43 | #

陳真兄:是我講東答西又辭不達意.我說的高度不是高調的意思,而是像''愛因斯坦的武林祕訣''這篇文章裡面所講的高度的意思,昨天看這篇看了好幾遍,才有感而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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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真 | 2005.07.07 11:31 | #

我在英國並不介意讓別人知道自己是個醫生,但在台灣,我會察言觀色,當然說還是會說,但我知道當我說我是醫生時,一些難堪的場面就來了.

比方說,人們接著常會問你一個月賺多少. 我賺多少從不怕別人知道,問題是,別人之所以問你薪水,是因為台灣人想到醫生就會馬上想到錢.

有一回暑假,我照例回台灣,在某個醫院看診,我不喜歡住醫院宿舍,所以臨時在醫院不遠處租了個三四千元小房間,隔壁兩位室友知道我是醫生後,常常一聊天就聊到醫生賺大錢的事,對我之 "屈居陋巷" 感到不解,對我的穿著和騎摩托車出入也感到不解.

後來大家更熟了,對方幾個人就問我為什麼要裝窮? 怕人家綁票嗎? 我說我沒裝啊,並不是每個醫生都很有錢. 其中有個人不信,於是就說 "哎呀,這裏都是自己人,別假了,哪個醫生不愛錢?"

我默然,但他以為我默認,進一步說: "你不想賺大錢,怎麼可能當醫生? 當醫生就是為了賺錢不是嗎?"

類似場面很多,並不特別,我一般是默然以對,但這次例外,因為我既然當他們是好朋友,似乎就不該對其誤解不予理會,於是我就說,"我不是為了賺錢當醫生." 我當時手上正好拿著一本達賴寫的書,我還尷尬地舉起這書說: 這才是我尊敬的.

大家看我板起臉孔,於是就靜了下來,停止嘲諷,但我不知道他們是否相信了.

在台灣,醫生是個不怎麼光采的頭銜,人們雖然 "佩服" 你賺錢的能耐,但是對你並沒有由衷的尊敬. 醫生遭此污名化,不該怪別人,只能怪自己.

陳真 2005 七七事變(我恨迄今不願悔改的日本軍國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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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真 | 2005.07.07 09:43 | #

我筆記上一直也抄著這句 "廢話",是亞里斯多德說的:

To say of what is that it is not, or of what is not that it is, is false, while to say of what is that is, or what is not that is not, is true.--Aristotle

(把是說成不是,把不是說成是,是錯的;把是說成是,把不是說成不是,是對的.--亞里斯多德)

許多所謂偉大的思想,往往不過是一些廢話,但我們對這些廢話的輕忽和蔑視,卻製造了許多痛苦和悲劇.

陳真 2005. 七七事變 (打倒日本帝國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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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真 | 2005.07.07 09:34 | #

不,我不覺得我是站在什麼崇高位置唱高調,我要講的意思很簡單,也很低調,低調得不能更低調,我渴望的只是一種最起碼的處置和對待. 我這方面的 "知音",全台灣恐怕至少超過兩千萬人. 我相信,大部份台灣人肯定都能理解我要講的這個意思.

我要講的只是: 在台灣,醫生對病人並不好,甚至根本不當他是個 "人".

我並不期待台灣醫界應該像英國醫界那樣不分貧富貴賤地善待每一個病人,我只希望,台灣醫界至少應該做到 "不要虐待病人", 不要輕視他的生命, 權利和尊嚴.

當我的親人生病時,我總陷於一種道德上的兩難,很痛苦. 一方面,我當然不希望我的親人被虐待,我希望他能獲得最起碼的一種尊重和醫療處置. 我知道我若說出自己的醫師身份,我的親人就能避免許多這類根本不必要的折磨疏忽和危險,但另一方面,我並不希望因為我是醫生,因此我的家屬就能擁有這樣一種 "不被虐待" 的 "特權".

我要講的是,"不被虐待" 或 "被當成一個人尊重",不該是一種 "特權",不該只是屬於極少數有關係或有辦法的人才能享有的特權. 它只是一種基本的人權. 不管一個國家醫療資源是多或少,這並不是一個很大的問題,這不會影響我們善待病人. 就好像在戰亂地區,醫療物資極度缺乏,但醫生仍然可以好好地把病人當成一個 "人" 那樣善待.

今天有兩位好朋友從台灣來找我,我剛剛都還在跟他們說: 在台灣,當我自己生了病時,甚至都很不想去看醫生,因為我不喜歡隨時隨地得強調我是個醫生來保護我自己,可是,當我不表明自己的身份時,別說找醫生看病,許多時候光是氣都能氣死.

不管面對醫生護士或醫療檢驗技術人員,每個環節普遍都會有這樣一種被人蔑視糟蹋或不尊重的感覺,甚至亂七八糟做事,根本不管你的基本權益和死活.否認這樣一個基本事實並沒有意義.

今天,經過劍橋國王學院前一家診所時,我還跟朋友說: 這是除了圖書館之外,董事長最常來的一個地方;因為我體弱多病,在英國甚至還住過兩次院,看過無數的門診,可說就醫經驗豐富.

我發現,英國的醫生護士居然如此友善,細心和體貼,彷彿我是什麼王公貴族似的,但實際上他們甚至根本不知道我也是醫生. 但他們卻如此善待一個根本沒有在這裏納稅不時跑診所掛急診的外國人.

他們的醫術並沒有比較高明,但是,那種發自內心的尊重和體貼以及盡心盡力,常常讓我想起來,心裏不禁就會有一種很深的感動.

那種體貼和細心是很難用言語描述的,就好像台灣醫界對病人之惡劣和漠視也很難用言語描述一樣. 我跟我的朋友說:在英國就醫的感覺是: 就算他誤診,把我醫死了,我心裏依然會深深感激他,因為我感受得到他是真的用心在照顧我,把我當成一個人那樣在照顧和治療,並不會因為我穿著粗鄙就對我有任何不敬或怠慢.

我要說的只是這樣一種最基本的空氣,一種文化,一種普遍的習性. 看看台灣社會怎麼忽視流浪動物怎麼糟蹋外勞怎麼對待勞工怎麼看重權勢,就能知道台灣醫生對病人會是什麼樣的態度和心意,那都是同一種文化. 真正問題是出在這裏,病人的痛苦並非特殊個案, 更不是來自一些極其罕見的虐待.

講這個並不是高調不是嗎? 講這個會缺乏 "知音" 嗎? 應該不會. 台灣社會雖然捧醫生,雖然看重醫生的社會地位,但台灣社會有一種仇醫情結,人們往往覺得醫生唯利是圖,不是什麼好東西. 這種 "知音" 太多太多了.

但我卻無法想像會有英國人對醫生抱持敵意,那似乎是根本不可能的事.

對於想法上的歧見,我們應該學習講 "理",而不是把有關 "理" 的問題訴諸於 "情" 或甚至訴諸於根本不相干的溫馨道德指南. 達賴說,藏傳佛教從小極為注重一個東西:邏輯辯論. 達賴認為,把道理講清楚是很重要的. so do i.

在台灣,缺乏一種健康的討論風氣,學界如此,醫界尤然. 醫生每次開會,往往言不及義顧左右而言它或眾口噤聲,大家都沒意見,誰也不敢得罪誰,否則馬上就會有報應. 但一散了會,四下無人時或到了夜黑風高之處,往往就什麼難聽的 "意見" 或抹黑嘲弄都出來了.

在英國我開了一個眼界,原來天底下並不是所有人都跟台灣人或華人一樣,視 "討論" 為畏途,把意見歧異視為一種挑釁,進而產生許多不相干的 emotion 和 內分泌.

我並不是很推崇知識或理性的價值,我一直自認為是個反理性主義者,我總覺得我反覆要說的許多話,不過只是想拆穿理性之虛構.

但儘管如此,在某個意義上,我仍然很喜歡也很相信古希臘人的一句諺語,那句諺語是我唸高中時看到的,很感動,常把它抄在筆記本的第一頁. 那句話是說: "人類的智慧是經由一種開放的討論而累積.

很八股的一句話,但許多重要的道理,往往就藏在這些為人所蔑視或輕忽的八股裏頭.

陳真 2005. 七七事變 (可惡的日本帝國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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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福全 | 2005.07.07 01:55 | #

回應陳真兄
之前的留言確實原本是要''呼應''陳真兄的,只是,就像兩個人隔著山谷要互相應答時,因為所站位置的高度不同,看到的風景和發出的聲音就不同,沒站在那樣的高度,再怎麼用力也發不出那樣的聲音.陳真兄像一陣風,能當陳真兄知音的,大概也是一陣風吧.
當醫生的人不容易聽到別人的批評和指教,有時候是別人不敢說,更多時候是自己讓人說不得.即使批評的聲音出現了,經過腦袋裡的自動轉碼器,又變成別的意思了.當看到或聽到一些精神科醫師說出或寫下讓我覺得要跌破眼鏡的東西時,就讓我心生警惕,自己是否一樣?自己是很難察覺的,所以,我都很珍惜也感激別人的指教和意見.有一位我很尊敬的教授出了一本論文集,請了另外兩位教授也是以前的長官寫序,這兩篇序文就讓我一邊搖頭一邊想''怎麼會這樣?怎麼會這樣?''難道他們不知道這樣寫很不對?很離譜?我想原因在於他們長時間聽不到真話,也就不知道自己錯在哪裡了.至於我會寫出''在美國,較重視病人人權和自主權''是一種有口無心的寫法,是沒有仔細想過,就自動寫出來的東西,大概就像以前寫作文或寫考試卷時的寫法.
經常回想那一聲蛙鳴和美麗的龜殼花.這一陣子以來天天在看一行禪師的書,看著看著,竟然就聽到那一聲蛙鳴,看到龜殼花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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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真 | 2005.07.05 11:47 | #

待遇灌水勞力壓榨--打工族揭發十大黑薪商家

中央日報 2005. 7. 5.

實習記者萬千瑜.臺北訊


「 九 五 加 滿 」 這 句 話 平 常 只 有 在 加 油 站 才 聽 的 到 , 但 這 句 話 所 代 表 的 最 新 意 義 , 則 是 學 生 工 資 的 訴 求 。 青 年 勞 動 九 五 聯 盟 於 昨 日 在 中 華 電 信 工 會 召 開 記 者 會 , 公 布 十 大 黑 「 薪 」 商 家 , 呼 籲 政 府 能 重 視 學 生 打 工 族 被 嚴 重 壓 榨 勞 力 的 事 實 。

大 學 指 考 在 昨 日 落 幕 , 許 多 大 學 新 鮮 人 對 打 工 這 個 大 學 必 修 學 分 之 一 都 躍 躍 欲 試 , 暑 假 更 是 許 多 學 生 參 與 打 工 的 高 峰 期 。 青 年 勞 動 九 五 聯 盟 在 記 者 會 上 所 揭 發 的 十 大 黑 「 薪 」 商 家 , 都 是 大 家 生 活 中 最 常 接 觸 的 便 利 商 店 、 連 鎖 店 以 及 速 食 連 鎖 店 , 其 中 九 五 聯 盟 更 特 別 點 名 統 一 超 商 、 麥 當 勞 為 「 頭 號 戰 犯 」 。

聯 盟 發 言 人 陳 柏 謙 表 示 , 過 去 兩 個 月 , 他 們 以 實 地 走 訪 及 問 卷 的 方 式 進 行 調 查 , 榜 上 有 名 商 家 時 薪 都 遊 走 在 七 十 元 至 七 十 五 元 之 間 , 更 有 商 家 提 出 「 滿 時 加 薪 」 的 方 案 。

所 謂 「 滿 時 加 薪 」 , 例 如 一 個 月 工 時 滿 二 百 小 時 , 則 加 薪 一 千 元 ; 若 以 七 十 元 時 薪 為 準 , 再 以 此 方 案 下 去 計 算 , 一 個 月 工 讀 生 薪 水 為 一 萬 五 千 元 ; 二 百 小 時 的 工 作 時 數 已 達 到 正 職 人 員 的 工 作 時 數 , 勞 委 會 的 基 本 工 資 為 一 萬 五 千 八 百 四 十 元 , 這 已 明 顯 是 不 合 法 的 行 徑 。

以 聯 盟 的 計 算 方 式 , 若 一 個 月 打 工 時 數 為 一 百 八 十 個 小 時 , 則 薪 水 理 應 為 九 十 五 元 才 為 合 理 範 圍 , 而 並 非 企 業 商 家 所 公 布 的 起 新 七 十 元 。

陳 柏 謙 更 揭 發 麥 當 勞 的 「 魚 目 混 珠 」 行 為 , 他 指 出 , 麥 當 勞 傳 單 上 所 謂 時 薪 九 十 九 元 , 其 實 是 將 打 烊 班 以 及 其 他 上 班 時 數 加 起 來 除 以 二 , 是 所 謂 的 「 平 均 時 薪 」 。

會 中 , 聯 盟 邀 請 政 大 勞 工 所 所 長 劉 梅 君 與 會 , 劉 梅 君 表 示 , 目 前 這 些 企 業 的 行 為 並 未 展 望 未 來 。 她 提 出 , 這 些 商 家 所 販 賣 產 品 價 格 是 反 映 市 場 的 消 費 力 , 但 是 消 費 者 若 從 工 作 中 所 賺 得 薪 資 不 夠 , 相 對 的 市 場 消 費 力 就 會 降 低 , 這 也 反 映 出 企 業 所 賺 取 的 利 潤 會 減 少 。

另 外 , 劉 梅 君 也 提 出 「 喪 志 工 作 者 」 的 理 論 , 青 年 學 子 在 學 生 時 代 就 遇 到 工 作 上 的 挫 折 , 對 這 些 國 家 未 來 棟 梁 會 造 成 心 理 上 的 傷 害 , 進 而 讓 他 們 在 未 來 社 會 上 難 以 生 存 。

除 了 邀 請 學 者 與 會 , 記 者 會 上 更 請 受 過 不 合 理 待 遇 的 大 學 生 現 身 說 法 , 其 中 一 位 洪 同 學 就 述 說 自 己 在 便 利 商 店 打 工 所 遭 受 的 經 驗 。 他 表 示 , 他 工 作 的 便 利 商 店 為 加 盟 店 , 店 長 不 但 不 說 清 楚 明 細 規 範 、 態 度 不 佳 , 若 是 超 時 工 作 則 不 付 多 出 來 時 數 的 薪 水 。

暑 假 是 打 工 族 活 躍 的 日 子 , 雖 說 打 工 為 賺 取 一 份 社 會 經 驗 , 若 不 謹 慎 選 擇 好 的 雇 主 , 不 但 賠 上 自 己 的 勞 力 , 也 沒 賺 取 應 得 的 酬 勞 , 這 應 是 打 工 族 以 及 家 長 需 要 注 意 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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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真 | 2005.07.04 01:10 | #

別說指教啦,能不介意就很好了,在台灣,一般聽到不同意見是會結仇的.

先澄清一下, 福全兄 “呼應” 我說的, 進一步提到精神科工作人員性侵害病人, 以及護士盜取病人存款等. 但這完全不是我要說的意思. 我不關心這些事, 畢竟我不是警察, 也不是檢察官. 大抵法官或檢察官會關心的事, 統統都不是我關心的.

實務上如此, 思想上也一樣. “警察” 恐怕是離我最為遙遠的一種形象, 肯定比 “強盜” 這個形象離我更遠.

我不是警察, 不是法官, 我並不關心那些所謂做姦犯科的事, 我關心的是那些分分秒秒都在發生、像空氣一樣、與我們須臾不離的事; 而這些事一般都合法, 甚至以 “愛” 之名出現.

我常批評台灣社會會吃人, 但我並不是在講那些特例或所謂做姦犯科. 那些事有什麼重要? 法律上或許重要, 但美感上不重要, 道德上也不重要. 我不是法官, 我對法律沒興趣; 我也不是社會學家, 我對社會分析解釋也一樣興趣缺缺; 但我是個 "人", 我會呼吸, 我有一顆心, 我能感受什麼是香臭美醜, 我能感受到空氣中瀰漫的一種氣味.

我要講的是那些無所不在的氣味, 那些人們習以為常的東西, 就像空氣那樣.

人們不覺得臭, 只有三種可能, 一是自欺欺人, 二是美感或道德感出了問題, 三是他缺乏一種感受能力或想像力, 他看得懂六法全書, 但卻無能感受那些看不見的東西—特別是當他跟別人站在不一樣的位置時, 他無法想像別人的處境. 唯有當他轉變角色、身歷其境時, 或許才能感受.

講具體一點好了. 各種病人在台灣所遭受的虐待, 跟那些做姦犯科之事, 有什麼關係呢? 幾乎一點關係都沒有, 那些特例根本不是一種問題; 它再怎麼成問題, 頂多也是一種法律問題, 而病人所受的苦卻與法律無關, 當一切都合法, 痛苦並沒有減少一分. 我們的苦並不是來自於某人某事合不合法, 不是來自於 “某人”, 而是來自所有人, 不是來自法律, 而是 來自一種集體文化、一種氣味, 一種眼光和態度.

合法並不難, 我要糟蹋一個人, 完全不需要違法, 把問題導向一種 “少數人的違法勾當” 是完全錯誤的. 那不但不是我要講的, 而且剛好是我要批評的. 有問題的根本不是這些事這些人.

雖然 abc 只有 26 個字母, 但我們卻能生產無限的句子. 假設, 我說假設, 假設句子可以窮盡 (exhausted), 假設句子的數量是有限的, 那麼, 我們就能把所有句子列成一個長長的 list. 維根斯坦曾說, 你只要告訴我你講的話是屬於這個list 上的哪一句, 那我將沒有什麼話好說.

許多時候, 我心裏常浮現這樣一個 list (就像化學元素周期表那樣), 為之激動不已. 很可惜這樣一個 list 並不存在, 要不然就不需要那麼辛苦了. 如果有那樣一個list, 那我們將不需要再發問 “what do you mean?” (你講這樣是什麼意思?) 我們只要出一道選擇題就行, 請對方直接打個勾, 告訴我們他到底是在說什麼.

除了這樣一個 list. 當我感到一種無奈時, 腦海也常浮起這樣一個模型: 一堆原子繞著一個核, 飛來飛去.

光是一句 “天上好多星星”, 都有無數的意思, 這個意思跟那個意思之間, 雖然聽起來好像都一樣, 甚至連句子也一模一樣, 但差之毫釐, 失之千里, 它們並不是同樣的意思. 這就是微妙.

要多微才好? 最好微到像一個原子那樣, 無法再分割. 就好像分析一個化合物, 至少要能分析到它的基本組成元素, 那才是最後一道 “what do you mean?” 的質疑的終點. 這時, 我們將啞口無言, 因為你只要把話講 “清楚” 就好, 至於話的內容, 我們沒有意見.

應該是王爾德說的吧, 他說, 每一個意思總是存在一個最好的句子, 我們只是在尋找這樣的一個個句子.

我覺得這話挺有道理, 音樂家創作音樂, 難道不也是在尋找音符的最佳位置?! 我們或許永遠找不到那個最好的句子、最好的表達式、最好的音符位置, 但我們永遠有辦法區分出各種排列之間的微妙差別, 抹煞這樣一種區分是很讓人窒息的.

林義雄有句名言叫笨鳥先飛, 他說, “笨鳥先飛, 每當我疲憊不堪, 感到這不是我的能力所能負荷時, 我就用這句話來安慰自己, 我期待背後有更多優秀的鳥兒隨著起飛.”

我安慰自己的方式卻不是想到笨鳥先飛 (笨鳥最好就待在家裏不要亂飛比較好), 而是想到原子在飛. 但現實上卻不是原子在飛, 而是一團一團不知道什麼東西在飛. 這給了我一種很深的挫折感, 這也是為什麼我想出國的原因.

剛上大學時就認識了陳永興, 幾年後, 我說我要走精神科, 一位老師叫我去談話, 勸我打消念頭, 說是大材小用, 他說 “精神科叫工讀生去做就好了”. 但陳永興卻勉勵我要飛 “入” 杜鵑窩. 後來, 我聽從陳永興的想法, 飛入杜鵑窩, 可是, 當我飛入之後, 卻急著飛出來, 要不然我會窒息身亡.

我總記得香港回歸大陸那一天, 也正好是我出國的同一天. 當飛機飛抵倫敦上空, 我不禁想到彭明敏逃出國民黨的那段 “自由的滋味” 的描述, 他說:

“自由的感覺是如此強烈, 貫穿身心, 幾乎讓我承受不住.”

我的感覺也是這樣, 我感到一種解放, 一種新鮮空氣, 我不必再感到尷尬, 不必再講一些連我自己都不相信的傻話怪話, 不必再努力配合眾人演一齣連編導和演員自己都看不懂的戲. 我可以自由思想, 努力解惑, 彷彿我的大腦至今才開始有那麼一點功能似的. 在這之前, 我總得努力壓制它, 彷彿它是一種有害而多餘的器官.

許多時候, 我根本不知道精神科同行在說什麼, 我也不相信他們知道自己在說什麼, 但我總是得尷尬地假裝點頭微笑, 表示同意, 彷彿我真的懂似的. 我不這樣做不行, 當大家都顯得瘋狂時, 最安全的方式是假裝跟大家一樣瘋, 要不然別人會以為你瘋了.

但有些人可能天性野蠻, 就跟狗一樣, 你要他裝, 他根本裝不來, 只會覺得挺尷尬. 聽說有一隻很聰明的天才狗會打橋牌, 但牠顯然還不夠聰明, 因為牠不知道怎麼偽裝, 每次當牠準備要出好牌時, 就會開始搖尾巴, 洩露心裏的祕密.

在台灣, 以及在國外, 有幾位對我有一種期望、似乎很想 “栽培” 我的老師, 經常對我說, 為什麼我在研討會上都不講話? 為什麼從不發表論文? 為什麼?

其實連我自己也不知道為什麼, 只能說, 我還沒有把事情做好, 我還沒有找到那個最好的 “句子”. 如果我連自己都無法欣賞自己寫的東西, 為什麼要為了累積學術點數而發表或出書? 也許有一天我會屈服, 不得不發表一些自己覺得不好的東西, 但那總不會是一件令人愉快的事.

至於研討會上不講話, 那是因為我想講的話, 不是幾分鐘或幾小時可以講完; 因為我要講的並不是 “某一種” 意見, 它不是許多種意見的其中一種, 它甚至不是一種意見. 如果人們願意聽我講三年五年, 這時候我才有辦法講話, 才有辦法指出對方的問題所在.

你要製造一堆死結是很容易的, 但要逐一打開這些亂七八糟的結, 卻得花很大工夫很長時間. 就好像你想要得到某種病是很容易的, 但要治好它卻往往需要很長時間一樣, 甚至永遠都治不好.

從一個死結中, 我們可以看到對方的種種問題所在, 就好像從一些症狀和病理特徵, 我們能知道對方得了什麼病一樣. 但是, 診斷容易, 治療難, 更難的是讓對方知道自己生了病.

我不是警察, 而是醫生, 哲學家其實就是一種醫生, 我不光是治身體的病, 也治人的種種思想. 治好一種病, 並不是告訴他健康是什麼, 就好像治好一種思想上的病, 並不是告訴對方某個 (正確) 答案一樣. 思想上, 我們並不是要告訴你任何真理或答案, 那是科學家、社會學家或檢察官法官才應該關心的事, 但思想並不是這麼一回事.

思想上, 能發問的是: “what do you mean?”. 我常懷疑, 講話者自己根本不知道自己在說什麼, 當你進一步問他 “what do you mean?” 時, 你就知道他其實不知道自己在說什麼, 他不是拋出一個清晰的原子, 而是拋出一大團難以理解、異質性的東西. 那一大團究竟是什麼東西, 他自己當然也不知道, 因為如果他知道, 那他就不可能拋出這樣一些東西了.

有人常警告我說, 還沒有正式發表的想法千萬不要洩露, 因為別人會撿現成的, 本來是你的原創, 結果卻變成是你學別人. 這樣的警告沒有錯, 學術上的確是這樣, 很恐怖, 很惡劣, 就跟小偷或強盜一樣, 想法一講出去, 馬上就可能被剽竊成他人的原創. 有時讓我感到很生氣, 當然也很無奈, 天底下不可能有那麼湊巧的事, 怎麼可能剛剛好有人在某個時間點之後跟我有一模一樣的見解.

但是, 話說回來, 如果我們不是在談學術業績, 那就不必擔心了, 因為, 別人撿得了某種見解, 但他撿不了表達這些見解的方式. 學術上或知識上, 重要的是某個見解誰先提出來, 但知識以外的世界, 我們不過都只是一個一個 “人”, 人的味道是偷不走的. 能被偷走的只是某種見解, 但重要的不是見解, 而是表達見解的方式.

至少思想上是這樣. 哲學家並不是要提出什麼見解或知識, 那是科學家的工作.哲學家只能提出一些方法, 就好像解開繩結那樣, 當結以某種方法被解開之後, 什麼也沒有, 並沒有什麼高深的見解留下來. 你所擁有的也不過是一條你原本就擁有的繩子.

維根斯坦說, 我們費了這麼大的工夫和唇舌, 所能成就的卻如此微不足道.

當繩結被解開, 你手上仍只是一根繩子, 你並沒有獲得什麼了不起的東西. 思想就是這樣, 我看治病也是. 醫生費了很大的勁, 並不是讓你變成神仙, 長生不老,他只是讓你少一點病痛而已, 你所擁有的仍只是一副脆弱驅殼, 稍微不注意, 馬上又百病叢生.

陳真 2005. 7.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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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福全 | 2005.07.03 13:10 | #

謝謝陳真兄的指教,這個網站是個增長智慧的好地方。七八年前開始參與台北市社會局家庭暴力防治工作,和一群社會學家以及社工有密集的接觸,他們對精神科醫師特別有意見,包括在醫院工作時對其他工作人員的態度,以及對精神醫療本身的批評,所謂'精神醫療是國家暴力的一環,把不合社會規範,引起民眾不悅或是看不順眼的人,送進精神病院關起來。國家也制定法律,賦予法庭和精神醫療機構得以強制病人接受治療的權力'就是社會學家的說法,義務教育,服兵役,繳稅,法院也都算國家暴力,我聽了就信以為真了,社會學家可能是把政府的權力都當成國家暴力了。至於我說''在美國,較重視病人人權和自主權''應該修正為''在美國,較重視病人自主權''對於這點我也是有一些我自己的批評和看法。以下是我寫的幾段文章。
去機構化
去機構化的主張和種種說法,從美國傳進台灣幾十年來,從未受到質疑。一種主張若從未受到質疑,必有可疑之處。2004 APA大會中,引起討論的主題之一,是美國監獄關太多精神病患了。精神病人關在監獄接受治療,不但造成政府財政負擔,也嚴重傷害病人的人權。導致這個問題的原因之一,是當初美國的去機構化運動,大量縮減病床數,社區醫療又未見完善,無法承接精神病患的醫療工作。急性病床不但非常昂貴,而且,住院時間很短,往往住了一個禮拜就要出院,有些醫院的做法,是一週內打三次長效針就出院,這樣的醫療品質令人質疑,不出問題才怪。在美國,有時候把發病鬧事的病人送監獄,比送醫院快又方便,很多病人就這樣進了監獄。在台灣,剛好相反,病人就醫很方便,反而是有些該送監獄的,也到精神科來了。幾年前馬偕醫院社工員打了一通緊急電話來,一位虐童父親為了威脅離婚的太太,酒後用鐵鎚攻擊兩個女兒的頭部,住進加護病房。自己則是用刀割腕,經過包紮治療之後準備離院,並未被收押。擔心他會再回院攻擊女童或是殺了他前妻,找了救護車將她送過來,關在醫院兩個月直到法院來收押。當初美國的去機構化運動,有政府財政和病人人權的考量。如今,很諷刺的,大量精神科病人被關在監獄,所引發的質疑,也是基於政府財政和病人人權的考量。美國的去機構化運動,在當時的時空背景下,確有其巨大的貢獻和成效,而且前半段是成功的,但是,但是……故事不能只說一半吧!
罵髒話
多年前有一回在台北市社會局開會討論家暴案件的處置計劃,隔壁座位是社會學系的女教授,互相介紹寒喧幾句,也彼此恭維一番之際,冷不防射來一記暗箭“有人說精神疾病是被建構出來的?”臉上刻意的笑容和這句髒話,讓我一時不知如何回答,只覺得心中一陣悶。事後才想清楚,覺得不爽是因為這句話的意思在說“精神醫學和精神醫療都是狗屁,都是被建構出來的。”連帶著精神科醫師這個行業也是狗屁,難怪當時會覺得那麼悶。就像被一坨東西砸在頭上,聞得到臭味,又一時分辨不出是什麼,對方又是一臉的笑意,讓人又臭又悶。想清楚之後,就暗暗決定,下回再有人對我講這種髒話,再說我是被建構出來的,就要立刻反擊“某某教授,你說的這句話是放屁!”等他抗議受到侮辱不高興時,再回答“您別不高興,放屁的意義也是被建構出來的,像外科的病人開完刀後,望穿秋水等的就是這一響屁,其美妙不下於仙樂,當屁聲響起之際,就是舉家歡騰之時。我說你這句話是放屁,也可以建構為通暢的意思,您生什麼氣啊?”。放屁和建構哪一句才是髒話呢?其間的差別大概一個是響屁,一個是暗屁。
病人不吃藥
民國91年,一位26歲女性精神分裂病患,在某核心醫院住院三個月期間,定期打長效針,沒吃過一顆藥。出院後轉送宏濟醫院繼續住院,仍然拒絕吃藥。當時決定給予電療,並趁著病人電療完,剛醒過來,還迷迷糊糊,抗拒藥物意志不堅時,讓病人吃了藥。隨著電療程結束,病人對服藥的態度是半推半就,吃是吃了,多少要費一點工夫。有一天,正好看到她和三位男病人在戶外聊天,當場就和三位男病人交換條件,只要他們能勸她好好吃藥,其中一位可以辦理出院,另外二位可以辦理外宿。經此激勵,其中一位原本很木訥的病人,竟然也結結巴巴地跟著另外二位男病人一起勸起她來了,這也引起其他病人哈哈大笑。之後的住院期間,她不再抗拒吃藥,心情也不錯。對於拒藥的病人而言,醫病關係比較像敵對關係,而病人之間比較像是夥伴朋友的關係,所以,由他們來勸自然是比較有效的。病人出院之後,就近在家附近的精神科就診。不過,仍然因為拒藥,一再發病。在92年期間,就在各家醫院輪流住院七次,住院期間也一律拒絕吃藥,定期打長效針,出了院,就拒絕回門診打針。92年12月,病人從另一家醫院出院,轉到宏濟醫院住院,當時,就給予宏濟醫院常用的低劑量clozapine + CPZ的多重用藥處方。從住院當天起,不知道什麼原因,就開始願意吃藥了,一直合作服藥到出院,心情也不錯。93年元月出院時,和病人以及家屬,共同簽署新年新希望“一年內好好吃藥,不再住院”。到這裏,應該是個充滿新希望的happy ending。可是,一個多月後,家屬又來電,病人又不肯吃藥,發病了。醫師的illusion破滅。此時也只能等著家屬把病人送來,或是去別家醫院住院。很意外的,家屬又來門診拿藥,病人願意吃藥了,而且,一直持續服藥,到現在已經一年多都沒有再發病住院了。
用ECT讓這個病人吃藥,作法看似“粗殘”,其實是必要的,而且也達到預期的效果。過去多次在各家醫院住院,都是強迫打長效針,但是,出院後就拒絕回診,或許也是長效針劑的療效不夠,很快又發病住院,一再循環,並沒有真正改善病人的問題。還不如找到方法強迫病人吃藥,讓病人每天練習並體會自行服藥的好處和重要性,這才是真正解決問題的第一步。看了許多假的檢查,假的治療,假的社區,假的康復之後,也更加相信,醫院和醫師最重要的工作就是治療好病人。在一本書“白袍-一位哈佛醫學生的歷練”中,作者描述在精神科實習時,醫院依法強制一位精神分裂病女病人住院,但是,並沒有權力強迫她吃藥,尊重病人自主權的結果,是病人病情惡化,繼續尊重病人就繼續惡化,最後因為病人拒食脫水,才強迫打針。這樣的處理方式,很讓人質疑,精神分裂病人不給予治療,就註定要惡化,等惡化到會危及病人生命時,才強制打針,想起來是很不可思議,而且是明知故犯。比較這兩個個案的處理方式,是站在“行善”和“自主權”的兩端,兩相對照之下的感受,幾乎是一種文化震撼(culture shock)。其實,只有精神科病房才會設的那一道鐵門,明白的反映出醫師要行善,病人要得到醫治,勢必要犧牲病人一部份的自主權,以求得未來更大的自主權。在宏濟醫院,為了讓病人得到醫治,得到康復,能夠進入社區,可以說是無所不用其極,甚至是沒有王法的地步。該限制病人的自主權時,特別是藥酒癮病人,絕不手軟。在病人狀況改善時,就把自主權還給他們。所以,醫院有些地方像勒戒所,有時候像康復之家,也像社區復健中心,不拘泥於形式主義,才能讓病人得到最好的治療,和最大的自主權。在醫療上很重視病人自主權的美國,卻有許多病人不在醫院治療,而是關在監牢裡,由此可知,病人的自主權不會是憑空而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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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真 | 2005.07.03 10:56 | #

最近阿湯哥公開對精神科醫師嗆聲說精神醫學是偽科學. 引起醫界一陣反彈. 阿湯哥大概好萊塢英雄電影演太多, 竟然勇猛出面接受挑戰, 在 CNN上接受專訪, 繼續嗆聲.

我不太喜歡談這問題, 因為太低能了. 其實很多醫學以外的人, 之所以會有這樣的批評, 只是因為他們混淆了兩種行業, 一是精神科醫師, 一是心理治療師或精神分析師.

這是兩個完全不一樣的行業, 前者屬於醫學的一環, 跟其它科一樣, 比如皮膚科肝膽科婦產科心臟內科小兒科等等, 屬於同樣的東西, 但心理師的專業卻是心理學, 與醫學無關; 至於心理分析師, 可以說屬於心理師的一種, 憑一種 “純屬虛構”、難以實證的理論, 解釋人的心理和行為.

很多人以為精神科醫師就是搞心理, 這完全錯誤, 事實上, 精神科醫師並沒有唸過心理學. 精神科醫師的專長並不是心理, 而是腦. 兩者的差別有點像一個美白專家和皮膚科醫師的差別.

當然, 有些皮膚科醫師也樂得提供美白方面的建議, 或甚至因為利潤豐厚, 以美白為主要業務, 但再怎麼說, 一個皮膚科醫師和化妝美白師、皮膚保養專家等等, 仍然是兩種截然不同的行業和知識領域.

我並不是說心理師比較低下, 我只是說, 精神科醫師和心理師是兩種完全不一樣的行業, 屬於兩套本質上完全不一樣的知識.

有這樣的誤解, 是很令人無奈和訝異的. 現在都已經二十一世紀了, 但我們在某些方面的認識卻仍停留在百年以前.

比方說, 我並不以身為醫師為傲, “頭銜” 這東西, 對我而言, 沒有任何榮耀在裏頭, 但有許多次, 當我說我是個醫生時, 我注意到一些新認識的朋友, 表情會突然顯得很尷尬, 彷彿我撒了一個天大的謊, 讓對方很難堪, 既不好意思揭穿我的謊言, 但又不願承認如此可笑的 “吹牛”.

原因何在, 原因就在於他們沒搞清楚什麼是精神科醫師, 什麼是心理治療師或精神分析師. 有幾次, 甚至還有人幫我糾正錯誤, 當我說到我 “醫學院畢業後如何如何…”, 對方卻接腔改變說法說: “那你心理系畢業之後如何如何…”; 當我說我是個醫生時, 對方卻不願附和 “醫生” 這兩個字; 他就是不願稱呼你醫生, 不是因為他跟你有仇, 而是因為他以為你在 “自抬身價”, 僭用、冒用醫師的頭銜.

阿湯哥的問題也一樣, 他罵的所謂 “不科學” 的對象, 指的是心理治療師或精神分析師, 而不是精神科醫師, 他沒搞清楚這是兩個完全不一樣的行業和知識領域. 問題是, 心理學本來就不是一種自然科學, 當實驗心理學出現, 當行為主義的觀念興起, 當它沾上一點所謂 “科學” 的色彩之後, 依然不會改變它內在一種 “詩” 的本質, 因為它的檢驗對象基本上是看不見的 “心靈”, 而不是 “腦”.

阿湯哥身為名人, 理應用功一些, 要有點常識, 要不就該謹言慎行, 因為他此言一出, 很多精神病患或病患家屬很可能不再來看病或不願吃藥, 危害自己的健康.

另外, 我對福全兄這兩段話有意見:

你說:

「有人指稱精神醫療是國家暴力的一環,把不合社會規範,引起民眾不悅或是看不順眼的人,送進精神病院關起來。國家也制定法律,賦予法庭和精神醫療機構得以強制病人接受治療的權力。」

我感到不解的是:

一, 我能理解半個世紀前的 “反精神醫學運動” 對精神醫學的批評, 批評者說它是一種社會控制. 我能理解這個, 但為什麼是 “國家”? 為什麼是 “暴力”? 為什麼是 “國家暴力”?

如果你要說原本概念中性的權力 (power) 就是一種 “暴力”, 那我沒意見, 但那畢竟是一種字眼的重新定義.

但, 即便權力就是暴力, 我還是不能理解為什麼是 “國家”?

如果精神醫學是種 “陰謀”, 那麼, 這個陰謀的被告並不是 “國家”, 不是現代概念下所謂 “國家”, 而是所謂 “正常的一方”、 “有權力定義 ‘正常’ 的一方”. 那是一種概念上的 “比喻”, 而不是真的指一種具體的、如此形而下的國家暴力; 這些概念討論裏頭並沒有 “誰看誰不順眼, 就把他抓起來” 那樣一種陰謀或暴力在裏頭.

前蘇聯曾有個這樣的事, 把政治犯視為一種精神病, 以之為藉口, 長期拘禁. 但這樣一些事, 基本上都已是陳年往事, 而不再存在於現代社會.

科學史上的 “反精神醫學運動” 之諸多討論, 並不是在討論這樣一些形而下、彷彿連續劇一般的 “陰謀” 或 “國家暴力”, 而是在討論精神醫學這門知識的本質及其社會性與科學性.

至於法律賦予精神科醫師得以強制治療精神病患, 我也不能理解為什麼這就是一種 “國家暴力”? 如果它是一種暴力, 那麼, 我們身為精神科醫師應該斷然反抗這樣的暴力才對.

我並不是說強制治療是天經地義如聖經一般的真理, 我是說, 它怎麼會被冠上如此污名化的指控? 就好像我們也會說教育是一種社會控制, 國家藉著教育, 基本上就是在進行一種強制教化, 培育特定人才與思維. 我能理解這樣的概念討論, 但我要說的是, 這樣的討論, 是一種概念討論, 而不是一種道德指控, 哪來精神科醫師是為 “國家暴力” 服務的說法? 誰曾做出這樣的宣稱?

第二個不解是, 你說:

「在美國,較重視病人人權和自主權,所以很多homeless病人可以自由活動。台灣的街頭遊民就很少,尤其在台北地區,多年來許多精神病患和智能不足的個案都被警察送到各家精神科醫院長期安置,直到找到家屬為止。」

這樣的說法不合事實. 我對美國精神醫學治療剛好有一點認識. 跟台灣比起來,美國當然比較重視病人自主權. 但是, 病人之所以被流放街頭, 自生自滅, 卻不是基於人權考量, 而是因為一個字: 錢. 美國政府寧可花五千億美元發展武器, 也不會想花五十億在精神病的治療或療養.

病人流落街頭, 很容易會有犯罪問題產生, 於是這些病人就在監獄和街頭之間進進出出. 我寫過幾篇文章, 改天再重貼出來, 談的就是這樣一種違反人權的作法, 美國之 “去機構化” 的意思其實就是用監獄來接待精神病患.

而且, 注意喔, 這些病人因為違法而被大量關進監獄之後, 並沒有系統性地接受治療, 同樣只是任其自生自滅.

有人說美國是兒童的天堂, 意思是說它善待兒童. 這話至今還有效無效我不清楚, 但是, 美國卻是精神病人的 “地獄”.

說地獄也許太誇張, 但美國的精神病患人權, 十分令人難以恭維.

陳真 2005. 7.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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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福全 | 2005.07.02 18:44 | #

我和我的小女兒平常很喜歡和狗交朋友 有一回看到一對男女帶著一隻很可愛的小黃金獵犬 很自然就上前打招呼 小狗也很熱情回應 正當人狗相處甚歡時 突然 牠的男主人用皮繩抽打牠 要教牠規矩 乖乖坐好 沒有主人的命令不准亂動 讓我和小女兒驚駭莫名. 此後 看到這類名種犬 都要先察言觀色一番 免得壞了規矩 也害狗挨打.至於陳真兄提到精神病患挨打的事 幾個月前在一家大型醫院還發生管理員性侵害女病人 一家康復之家的護士偷偷領走一個男病人數百萬存款的事情.以下是幾個月前寫的一段文章.
暴力精神醫療

這裏所說的暴力,並不是指病人發病時的暴力行為,而是指精神醫療本身的暴力。有人指稱精神醫療是國家暴力的一環,把不合社會規範,引起民眾不悅或是看不順眼的人,送進精神病院關起來。國家也制定法律,賦予法庭和精神醫療機構得以強制病人接受治療的權力。在文化上,也賦予家屬極大的權力,不但可以把病人強制送到醫院,也可以送龍發堂,或是關在後院的鐵籠裏。在美國,較重視病人人權和自主權,所以很多homeless病人可以自由活動。台灣的街頭遊民就很少,尤其在台北地區,多年來許多精神病患和智能不足的個案都被警察送到各家精神科醫院長期安置,直到找到家屬為止。有時找到家屬了,卻拒不承認,不願負擔照顧的責任,就一直留置在醫院了。除了制度性的暴力,還有直接的暴力,就是工作人員毆打病人,有些醫院在夜深人靜時,比較會發生這種狀況。多年前有一段時間,在宏濟醫院住院的病人數很多,急性病人也多,就比較會發生工作人員毆打病人,或是互相攻擊的意外事件。當時,不但要叮嚀工作人員,也要小心觀察詢問病人的狀況。若發現病人被打,不論其起因是工作人員的攻擊或是出於自衛,都要立刻通知家屬來院,並帶著工作人員向病人和家屬道歉及說明。事後想想,急性病人多,工作人員數少,這樣的狀況下,比較容易發生暴力攻擊事件,除了是工作人員本身的問題,應該也算是一種結構性問題所引發的暴力。基於這樣的經驗,急性嚴重的精神病人實在不適合關在同一個病房內,病人之間會互相刺激而更加暴力和不安。有一位從別家醫院轉過來的住院病人,家屬事前就說病人治不好了,要讓病人住一輩子,因為住在急性病房裏,也是常和其他病人衝突打架。結果,住進穩定的病房環境後,病人很快就穩定下來,兩個月後開始外宿,也終於出院回家了。急慢性病人住一起,可以互相給予良性的刺激和穩定的力量,是自然又人道的做法。在精神病院還有一種暴力是語言暴力,病人被當成低等人在罵。有時候是用比較強烈的方式,來傳達訊息和推動治療。在醫院,不會說病人是“瘋子”,這是很大的忌諱,但是在和病人開玩笑時,會說“你是發瘋了嗎?”。這句話的味道就完全不同了,涵意是“你是個正常人,為什麼做這麼奇怪的事?”。其實,很多病人相處久了,都忘了也不覺得他們是病人,當然也就忘了用醫師的角色去對待他們。有一位妄想型精神分裂女病人,曾在發病時用刀刺傷家人,和家人關係惡劣,也常和病房病人起衝突。為了減少人際衝突,在院內安排一個可以減少和其他病人相處的工作。有一回,老毛病又犯了,抱怨其他病人故意對她如何如何。當時對於病人病情一直起起伏伏感到挫折,有點煩也有些氣,就三分真七分假的大罵病人“妳又發病了!這就是妳的毛病,妳和任何人都處不來,醫妳那麼久都醫不好……”病人第一次看到我這樣和她說話,有點愣住,好像也真的聽進去了。之後,問題和症狀減少,也進一步安排家屬會談,終於病人可以安排定期外宿了。有一回處理台北市社會局一個不讓小孩上學的家庭,爸爸是妄想症,每次社工員上門,就拿一堆莫名其妙的發明來扯,讓社工員耗時又談不到重點。自己去和這位父親談時,雖然可以把話題聚焦在小孩子就學的問題上,但仍然無法說服。最後,是一位混黑道的親戚,知道小孩子十幾歲了還沒上學,就前去臭罵恐嚇一番,終於,孩子們上學了。這個個案也讓我向社工員招認,精神科醫師不如黑道。有一位家暴受害婦女,經常受到酒癮前夫恐嚇,門診治療了一年多,病人很痛苦,醫師很挫折。有一天,靈光一閃,告訴她’’妳的問題一年內一定會解決’’果然,在一天深夜,前夫又趁著醉意上門叫囂,她上了國中的兒子握著拳頭衝出來,把他嚇醒也嚇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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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真 | 2005.07.02 14:25 | #

多謝怡靜, 我再找時間來給它編譯一下好了.

剛剛看到一個新聞畫面, 北京某個動物園, 管理員拿起一根棍子毆打三隻熊, 棒子猛揮, 挺可怕, 但我也在想, 動物這麼可愛, 怎麼忍心把牠們打成這樣? 是跟熊有仇嗎? 應該不是, 我看是跟那樣一種工作環境有仇才對, 要不然幹嘛對動物發那麼大脾氣?!

所以, 妳講得很對, 在動物倒楣之前, 通常有一些人已經倒楣在先, 他們並沒有得到良好的待遇和尊重, 這樣一種日積月累的怨氣, 通常就會發洩在比牠更弱小的對象身上.

十二年前, 剛當上第一年主治醫師時, 在某家醫院工作. 剛去上班時, 有一天晚上值班, 病房裏沒什麼事, 於是就跟護士們聊天, 我談到該院毆打病患的 “傳聞”, 我問護士說, “真有此事嗎?” 原本以為她們會說那只是一種傳聞, 沒想到一個最老實的護士同事卻驚訝地跟我說: “陳醫師, 你之前是待哪個醫院啊? 台灣有不打人的精神科嗎?”

我一聽, 嚇壞了. 天啊! 我活在十八世紀嗎?

後來, 有一天終於被我親眼看到. 有位六十歲左右的男性病患, 晚上十一、二點了還不睡, 跑到護理站講話講不停. 護士依病房規定, 必須勸病患入房睡覺, 但他不聽, 於是護士就叫護佐 (類似警衛) 來 “勸”. 同時也打電話到值班室跟我講這個狀況, 問我要不要開個安眠藥給那個病人吃, 讓他入睡.

一般這種情況, 醫生會在電話中用口頭開藥, 隔天才在病歷上補寫醫囑. 但我有個習慣, 盡量不用電話開藥. 不管大大小小的狀況, 不管半夜幾點, 我一般都會親自到現場, 然後再決定要怎麼處理, 所以我就說我馬上過去病房, 就把電話掛了.

進去病房後, 竟然看到兩位護佐正在踢打那個病人, 還把他倒拖著走, 一顆 “頭” 就在地上拖著走, 邊拖還邊踢, 病人則努力抗拒.

我當然馬上制止. 隔天一早就去找醫院主管, 要求開個大會, 把大家都找來, 講好以後不可再有這種事, 並且要求擬定長短期解決辦法.

醫院本來想大事化小, 小事化無, 想跟我摸摸頭, 安撫我, 要我算了. 但我說, 醫院若不面對這件事, 我就召開記者會, 訴諸大眾, 然後引疚辭職.

醫院一聽, 馬的, 請來這麼一個掃把星, 找麻煩! 他們顯然對我很不滿, 但既然理虧, 只好聽我的, 隔天果真就開會檢討此事.

但我一開始就跟他們講得很清楚, 我說, 這事情不該追究那兩位打人的護佐, 因為這不是他們的問題, 而是醫院本身的問題. 整個醫院那麼多病房, 幾百個病患, 卻只有寥寥幾個護佐輪班. 許多時候, 他們為了維護秩序, 為了做好他們的工作, 或甚至只是為了在和病患的衝突中保護自己, “只好” 使用暴力. 因為這是短時間內最有效或甚至不得已的一種管理秩序的方法.

要解決這個問題, 不是怪護佐沒愛心; 這跟愛不愛心似乎關係不大, 這主要是跟醫院相關人力過少有關, 甚至事實上, 醫院過去就是要他們這麼做, 用打的比較快, 甚至還說 “瘋子怕打”.

這樣一種 “醫院管理” 方式, 可以幫醫院節省很多經費, 因為藉由暴力, 一個護佐可以抵五個人用, 很省錢.

我把我認為的問題根源講得很清楚, 我說這是醫院人力結構不足、不良以及缺乏專業訓練的問題, 我要求醫院改善這些根本問題. 沒想到他們以及一些主管, 卻把箭頭全指向那兩位打人的護佐, 擺明就是要處分他們, 把他們妖魔化, 把結構問題轉化成一種個人問題.

我很生氣, 進一步寫院內公開信, 敘述此種處理方式之不當, 我說, 如果此事該有人負責, 應該是我負責, 因為我是那天晚上的值班醫師, 被揍的也剛好是我的病人. 要處分應該是處分我, 怎麼反而是找比較沒有能力反抗的人開刀, 而醫院本身卻一點事也沒有, 完全不檢討自己.

之後還有很多精采內幕, 這我就不說了. 總之, 結局是醫院答應不處分那兩位護佐, 並且也的確做了一些改善. 對我而言, 雖不滿意, 但還能接受.

不過, 我的報應也隨後跟著來了. 之後的日子開始變得不是很好過. “報應” 其實不是明著來, 而是隱隱諱諱的, 但我是被整的人, 自然很容易就能感覺得出來那是一種叫我捲鋪蓋滾蛋的意思. 於是一年約滿之後, 我就自己辭職了.

故事還沒完, 這只是上半場, 在我離開之後兩年內, 陸陸續續還有一些發展, 同樣是有關打人的事, 民進黨那時還挺有理想, 常找到我這邊來, 我也傻傻地配合, 幾次 “挺身而出” 到市議會做證, 證明醫界或該院一些違反人權的作法.

後來, 我對我的 “正義” 之聲卻感到挺後悔. 我很想改變一些惡劣現狀, 但卻無能命中要害, 無能改變結構問題, 卻反而總是害慘了一些當事人.

醫院或醫界, 就像一種宮廷, 宮廷的制度和結構本身, 才是問題的根源, 但宮廷卻往往不是你能輕易改變的, 在你發揮 “正義感” 的同時, 你不但沒有能改變多少現狀, 卻往往只是平白犧牲了一些個人.

而這些個人, 即便是貴為主管或甚至院長本人, 在我看來都只是跟我一樣的弱者. 或者說, 我跟他們一樣, 其實都只是某種共犯結構的一份子, 差別只是在於我們抵抗宮廷的方式不一樣. 有些人 “進入” 宮廷, 企圖慢慢改變它的枝枝節節, 但我之前卻總是想要宮廷做出一種劇烈改變, 只要是不對的事, 就應立即改變.

如果前者稱得上是一種改革, 那我的作法比較像一種革命. 革命當然感覺比較悲壯, 但悲壯到底有什麼用, 在經歷過那些事之後, 我開始感到懷疑.

再說, 我個人悲壯也就算了, 反正是我自找的, 許多報應怪不得別人, 但事實上, 革命經常只是犧牲一些不需要犧牲或甚至不該被犧牲的人. 他們之被迫犧牲, 當然是為了保護宮廷本身之不受挑戰.

很多左派的人不喜歡Karl Popper, 認為他很保守, 但在我當了幾年醫生之後, 卻越來越認同 “保守” 的 Popper, 比方說他認為, 社會發展過程中, 點點滴滴的緩慢改變, 會比一種劇烈的、外來的、突如其來的改變更好.

於是, 我的 “改革時間表” 也就越來越長, 越來越長...

林義雄經歷滅門血案後, 很多人勸他留在台灣, 為反國民黨大業盡一份心力, 不要在那風起雲湧的革命年代出國留學, 但他仍執意出國, 丟下一句名言說: “看我一世, 不要看我一時”.

我挺喜歡這句話. 但我有時也常想, 一個人的一世, 頂多不過百歲光陰, 其實還是太短太快, 不足以做為 “改革時間表” 的一種計算單位. 很多事既非一朝一夕可竟其功, 但也不是區區百年就能完成. 當然, 這得看你懷抱一種什麼樣的夢.

陳真 2005. 7.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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怡靜 | 2005.07.02 12:14 | #

稍微看了一下該網站,抵制班尼頓的原因是希望班尼頓不要買澳洲羊毛來做衣服。PETA表示美國其他一些大廠牌都有善意回應表示反對澳洲養羊業者這種mulesing方式的技術。也不買澳洲羊毛。可是班尼頓不理會。
根據網上查到的資料,什麼是mulesi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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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年前科學家已經成功地繁殖了一種能長出很多皺紋的美利奴綿羊,而皺紋越多則意味著羊毛長得就越多。不幸的是,更多利潤絲毫沒有回報給綿羊。在澳洲,綿羊的皺紋越多,就越容易出汗和容易遭蚊虫叮咬,並導致了這樣的可怕情形:過多折皺的皮膚如果出汗就會滋生大量的蛆。為了解決這個問題,牧場主們採用一種不用麻醉藥的“手術”(mulesing),把綿羊肛門附近的肌肉切去一片,讓綿羊受傷流血,痛苦不堪。
(http://www.ivu.org/chinese/faq/clothing_big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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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影片看了,有些畫面相當殘忍(羊被運送到中東地區,他們宰殺方式相當不人道),另外就是運送過程有些工人會對羊隻又踢又打這類的。

以前我在電視看到一則新聞,動保人士偷拍處理雞隻工廠裡工人不人道宰殺雞隻的畫面,影片中的工人對一隻隻活生生的雞抓起來往地上用力摔或往牆壁打,動作幾近瘋狂。可是從另一個角度來看,我如果是在那樣的環境工作(髒亂、悶熱、低薪....),也難保不會有這種舉動,我倒希望動保人士抗議這些不人道方式宰殺前,要先抗議肉品處理公司提供這樣一個不符合人性的工作環境,導致這樣一個不人道的宰殺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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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真 | 2005.07.02 05:54 | #

台灣官員的素質真高! 佩服佩服!
有多高?
大概一樓那麼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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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美國也乖乖按指紋」

身分證釋憲案 蘇嘉全痛批反對派

蘋果日報 2005. 7. 1.

【徐珮君、吳家翔、賴心瑩╱台北報導】大法官昨針對全民按捺指紋換發身分證釋憲案,邀集各界代表召開釋憲審查說明會聽取意見,今天將進行最後一場,在聽取意見後,再擇期召開言詞辯論庭,並儘速做出解釋文。受到大法官會議日前做出「暫時處分」決議,內政部原定今天全面換發身分證的作業因而展延,部長蘇嘉全被問及此事時,忍不住高分貝批評人權團體。

蘇嘉全說,入境美國也要按指紋,反對按指紋的人如果覺得美國沒有人權,為何還要去美國,還乖乖按指紋?尤其,政府法律已經定了,卻還罵政府!「如果覺得按捺指紋不好,那就不要去美國,人權沒有雙重標準!」

蘇還表示,英國下議院日前通過身分證法案,規定身分證除有生物基本特徵,還要按指紋,身為人權國家的英國,都對人權做了不同的思考方向,希望大法官能重新思考人權的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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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真 | 2005.07.02 05:50 | #

哇!搶校長麥克風,真酷!

我以前常捐款給一個動保團體叫ALF(動物解放陣線),是個會用暴力破壞建設築物,拯救被囚實驗動物的團體,但後來就比較不輕易捐款給英國的動保團體,一來他們似乎挺有錢,不差我這幾塊錢,二來是那種咄咄逼人的態度,讓我感到有點 "害怕".

有些人身罹殘疾, 因此捐款給研究單位做研究,希望解藥早日發現,有些動保人士對此很不爽,就發動信件攻勢,寫信去咒罵那些捐款的(病)人,詛咒他早死或戲弄他得此殘疾活該.

我在電視上看過一個接到這樣的信的病人,對著鏡頭一字一句沉重地唸出那些不堪入目的信件內容,聽起來感覺很怪異,人難道不是一種動物? 有可能愛動物而不愛人嗎? 有必要這樣做社運嗎? 這樣傷害一個個人,或甚至傷害一個渴望研究成果出爐的病人,未免太那個...

So...支持歸支持,但手段上還是要有所斟酌才對. 正義不是另一種不義的護身符.

影片方面,我還是幾乎一個也看不到,不過算了,要下載影片大概也挺麻煩.

那個 Benetton,為什麼剪羊毛就剪羊毛,卻連尾巴也要剪? 有誰知道嗎? peta 網站上面有個影片,似乎有 show 出剪羊毛的過程,但我也看不到. 不明白為什麼要這樣剪才能剪出好羊毛? 而且,剪完尾巴, 任其流血感染(?),這樣做, 對公司有什麼好處? 運送羊的過程又如何不人道? 不解.

那網站字很小,陳真老公公視茫茫髮蒼蒼,沒有顯微鏡,實在看不見,看得很辛苦,本來想做點研究,寫個報導,請大家抵制 benetton(我最喜歡抵制大公司),可惜不明白抵制理由何在.

另外, peta 是個講話有點聳動的團體,對我而言,信用度常常得打五折.我記得我講過一張我一看就知道是偽造的照片,是一隻狗被五花大綁,這張不誠實的照片就是出現在peta的一份刊物上.

很多亞洲人會吃狗沒錯,但我不相信吃狗之前要先給牠五花大綁,我也不相信狗的肢體結構能綁成那樣子.題外話.

陳真 2005. 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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