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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真 | 2005.06.08 10:40 | #
Posted by: 陳真 at May 25, 2005 09:46 PM 哈,這個好笑.那陳水扁可以寫一本 "談誠信",宋楚瑜寫 "論真誠", 林義雄可以寫一本 "教你如何耍老千", 我可以 "談成功人生", 英國人寫 "自然就是美"...呵呵. 會有人買嗎? 陳真 | 2005.06.08 10:38 | #
Posted by: 陳真 at May 25, 2005 09:49 PM 喔,不對不對,林義雄應該寫兩本書才對,一本 "談民主精神",一本 "論平凡". 陳真 | 2005.06.08 10:37 | #
Posted by: 陳真 at May 26, 2005 01:50 AM 成功人生太抽象,我應該可以寫一本 "教你如何致富"! umber | 2005.06.08 10:36 | #
Posted by: umber at May 26, 2005 10:19 PM 英國人寫 "自然就是美"...呵呵. 會有人買嗎? 陳真 | 2005.06.08 10:33 | #
Posted by: 陳真 at May 27, 2005 03:29 AM 又是 "改正",既無對錯可言,哪來什麼改不改正? 1990 年初, 李遠哲剛回台灣時, 表面開明, 卻跟國民黨公開眉來眼去, 甚至大力支持國統會及國統綱領. 一般人要見他很難, 身段很高, 但李登輝只要一呼叫, 他馬上像萬應公一樣出現. 林義雄就批評過當年的李遠哲, 他說這些菁英自以為高人一等, 總是在權貴之間穿梭. 這些批評, 林先生講了不只一遍; 我至少就聽過三遍. 提起這些私下對話, 似乎有點不道德, 因為無法查證, 當事人也無從辯駁. 但是, 如果把李遠哲三個字抽掉, 林義雄這種反菁英協商的假民主之態度, 過去以來一直是很明顯的, 那幾乎可以說是他對民主的主要信念: 也就是一般人民當家作主, 而不是菁英做主, 全是他們的意見和私下授受或人情施壓. 可笑的是, 他本來對李遠哲不以為然, 現在卻反而跟他結為超級大國民二重唱, 吵鬧不堪, 實在很讓人討厭. 陳真 2005.5. 26. 盼改正修憲複決門檻 林義雄將拜會馬英九 前民進黨主席林義雄今天拜會現任黨主席蘇貞昌,盼蘇轉達府院應針對國大職權行使法提出覆議的建議。林義雄也說,現在要國民黨領導階層反省,只剩下台北市長馬英九,接下來他將拜會台北市長馬英九,希望馬英九能在黨內作一些努力。 林義雄指出,國大職權行使法規定複決門檻四分之三違背憲政法理,他要求原來在選前主張二分之一門檻的民進黨和國民黨必須認錯、道歉,並做改正,民進黨已在立院提出復議,但國民黨迄今並未回應。 他表示,國民黨主席連戰對國大職權行使法復議提出負面批評,立院院長王金平則是主導通過這個案子的人,態度都已很清楚,現在要國民黨領導階層反省,只剩下馬英九,接下來將拜會台北市長馬英九,目前正在聯繫中。 陳真 | 2005.06.08 10:31 | #
Posted by: 陳真 at May 27, 2005 03:34 AM 睜眼說瞎話就是這樣.連這樣明明白白的事也要瞎說. 陳真 ======= 林義雄:民進黨不是因為林義雄一人而改變 【中廣新聞網 】 前民進黨主席林義雄今天表示,外界對他有錯誤觀念,以為民進黨或陳總統是因為他的關係而在國大職權行使法上立場反覆,他強調民進黨內是因為心中有民主觀念才會改變。(黃悅嬌報導) 針對外界批評,陳水扁(新聞、網站)總統及民進黨因為前民進黨主席林義雄一人,而政策急轉,決定對已三讀通過的國大職權行使法提出復議。 林義雄說,這完全是錯誤的,他強調,民進黨之所以會改,是因為黨內同志心中仍有民主信仰,並不是因為他而改變 林義雄指出,陳總統有一種「你沒道理,我根本不理你」特質,他很欣賞,「林義雄算什麼」,陳總統不會為林義雄做什麼,他是為了他觀念,理想,去做他應做的事。 麗鈞 | 2005.06.08 10:29 | #
Posted by: 麗鈞 at May 27, 2005 11:04 AM 看到留言版已經拉到這麼長了,還真是得想個辦法! 陳真 | 2005.06.08 10:22 | #
Posted by: 陳真 at May 30, 2005 03:40 PM 中廣新聞網 2005 / 05 / 30 (星期一)
【中廣新聞網 】
金牌國手朱木炎遭詐騙案在日前偵破,不過,朱木炎提供給警方偵辦詐騙案件的誘敵對話錄音,遭外洩並且流傳散布,對此,司改會執行長高涌誠表示,這暴露出警方對當事人隱私和名譽保護的輕忽態度,在朱木炎事件中達到最高峰: 司改會也表示,電視上相關犯罪嫌疑案件報導,常常出現警察搜索、攻堅等警方偵查時同步測錄的畫面,而這些資料依法為偵查卷證的一部份,不過,警方卻提供給媒體公然播放,已經違反刑事訴訟法偵查不公開原則。因此,司改會會將蒐集到的相關事證函送高檢調查,希望導正警方長期以來踐踏人權、違反法律的作法。 陳真 | 2005.06.08 09:45 | #
台灣的土財主通常就是這樣. ============ 邱憬/媒體工作者(台北市)
和影視大亨,科技新貴不一樣,第一家庭不宜「誇富」。孔子說過,下之事上也,不從其所以命,而從其所行。上好此物也,下必有甚焉者矣。故上之好惡,不可不慎也。上面的人有什麼喜好,下面的人往往搞得更厲害。第一家庭豈可不慎。 再者,和婚儀有關產業,如餐廳、喜餅、婚紗攝影、首飾、服裝、禮車,各廠商已經陸續亮相,大出鋒頭,不也正是第一家庭以特殊身分圖利了特定廠商嗎? 如果第一家庭把陳致中訂婚這個家務事,用家務事的規格來辦,低調一點,別這麼招搖,而且不用「女方的安排」作為推托,相信得到的祝福和敬重也會多一點。 【2005/06/08 聯合報】 楚留香 | 2005.06.07 19:08 | #
"完全想沒有的沉!"?? 陳真 | 2005.06.07 08:07 | #
公開致謝一下,謝謝某位在 Leeds 念書的朋友,幫我保存了哈巴狗電台的文章. 你為世界和平,做出了巨大的貢獻! 陳真 陳真 | 2005.06.07 07:11 | #
最後一句看不懂: "完全想沒有的沉!"?? 漏掉什麼字嗎? 楚留香 | 2005.06.07 03:20 | #
在這個網站看到這個國立新化高工一名化工科高二學生虐狗事件新聞,根據新聞內容,面對一個高中學生,我們大人所展示給他的生命教育,完全不可取!就是罪犯審判,也要有個辯護律師,一個為罪犯辯護的律師,這才是一場符合公義原則的審判。學校,做為一個教育的場所,它原是莘莘學子們除了家庭之外,一個最溫暖的所在,老師是孩子的翼,教導他們如何會這個會那個如何去飛翔,教育場所不是法庭監獄,孩子犯了錯,需要的是正確的教導,而不是侮辱他們心靈人格等等莫名其妙的粗暴正義,正義的長相如果如此,那還不如離得遠遠的,真是莫大的傷害與浪費!很心疼這位學生必須接受這麼多自以為是的正義指責,希望校方能夠明白自己真正的立場,給予適當的處理,包括學生的心理建設等,不要把全部的錯誤,統統金手指胡亂比劃一圈,指來指去反正罪魁禍首就是你、你、你。這樣簡化的正義,讓我們如何能在其中安身立命。完全想沒有的沉! 陳真 | 2005.06.05 06:56 | #
董事長隨手貼文章,不經大腦,大多是一些舊稿, 陳真 | 2005.06.04 16:05 | #
這一次留言沒有拉很長,是因為我給它們一行一行自己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