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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糙是一種精神虐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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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真 2003. 8. 2.

原載:某醫學生的「個人新聞台」(恕不敢奉告)


突然有人問我馬克思,原來是從台長這邊得來的靈感。我看你短短一頁留言板,就寫了差不多十幾個「抱怨」。台長卻說「最瞧不起只會抱怨卻提不出任何解決方向的人」,事實上,這不就是台長大人自己的最好寫照嗎?

除了抱怨和叫罵,除了講一些「批評改革就是反改革」之類的蠢話外,我不知道你還講了些什麼有營養的想法?台長口口聲聲什麼「精緻的論述」,甚至連不會「論述」的人,都被你說成「笨、遜」。可是,看到台長「精緻論述」的能力,我不禁要感嘆台灣教育之荼毒。台長卻毫無病識感,反而訓話訓個不停。

「訓話」是一種美德,但是,在執行這個美德之前,得先有點把握才行,才不會鬧笑話。

我想,批評你的最好方法就是直接引用你的話,就好像要形容一個人拉小提琴拉得有多難聽,最好的方法就是拿一把小提琴給他,請他當場拉給我們聽。

你是這麼說的:

「不厭其煩再說一次
抱怨是人民的權利
但一個社運者不但要抱怨,還要有基本立場,指出基本的解決方向
如果無法提出基本的立場、基本的解決方向,那表示沒有論述能力或不食人間煙火,沒有資格從事社運
對現行教改不滿意並不稀奇(我也不滿意),但如果只會抱怨,那我不禁想問:你們是覺得應該回到聯考時代呢?還是覺得要怎麼改呢?
要不要取消一綱多本?要回到從前制式教科書只有一本的時代嗎?
要高學費嗎?還是要低學費呢?等等等等
無法回答這些問題,只以抱怨為務,可能連某些扣應部隊都不如。」

你又說:

「一般民眾當然有只抱怨的權力,但是社運工作者除了抱怨之外必須提出可能的解決方向,如果無法提出,代表『沒有論述能力』,一言以蔽之,『笨』『遜』而已,請回去做一般民眾,不要來稿社運,丟社運的臉。

大概時代不同了,現在居然有個『樂學連』公然表示『只提出抱怨,不思考如何解決問題』。在我看來,那不叫社運,那叫『找碴』。我本想很輕蔑地送他們一句馬克思的話:『哲學解釋世界,但更重要的是如何改變世界。』但後來想想,這還太抬舉他們,他們倒是連哲學都沒有。」

我想,台長顯然就是我所熟悉的那樣一種台灣典型的 call in(扣應)部隊,沒有思考,一切都是立場宣示。

如果我們要批評一個小提琴拉得像殺豬的人究竟他的琴聲難聽在哪裡,除了用「殺豬」、「鬼叫」等等一些字眼來形容之外,還真不知道要從何批評起。因為他在「作品」中所呈現的品質太恐怖了,恐怖到我們除了把他的「作品」直接「原音重現」外,不知道要從何批評起。

我們要怎麼批評那樣一種粗糙的事物呢?比方說:「提出批評卻沒有提出解決辦法,只會抱怨」,比方說「批評『改革』就是『反改革』」,比方說「批評和解決辦法是兩回事,前者是抱怨,後者才是負責任。」,比方說「樂學連和萬言書這種鬧事團體」,比方說「絕對不能聯考,才不是『走回頭路』,才不會被利用」等等等。粗糙程度,相當恐怖。

我不想浪費時間談這麼一些不值得批評的「想法」,但我倒想談一下很不幸被台長所「引用」的馬克思這句話。

簡單說:

1. 台長連抄都抄錯了,馬克思沒說過「哲學解釋世界,但更重要的是如何改變世界。」馬克思是說:“The philosophers have only interpreted the world in various ways; the point however is to change it.”(「哲學家只是用各種方式解釋世界,但是,重要的(哲學方式)是改變世界。」)一字之差,差之毫釐,失之千里。

這句話是馬克思二十多歲時說的,他批評的是一種「去歷史」、「去社會」的哲學傾向,而不是批評「哲學」這東西。

他期許哲學家應該憑著某種「更好的」哲學去改變世界,而不是期許哲學家應該放棄哲學,改採什麼行動或改採一種有別於哲學的什麼「解決辦法」去改變世界。也就是說,他是在批評一種「去時空」、「去社會」的傳統哲學本質,提倡一種更具社會精神、更「科學的」哲學形式。

2. 台灣社會有這麼一種「差不多先生」的嚴重傾向。簡單說就是稍微道聽途說了點什麼,馬上就能給它斷章取義或甚至張冠李戴脫口而出。我的標題是「粗糙是一種精神虐待」,但是,老實說,台長的所思所想,或者台長所引以為傲的「精緻論述能力」,恐怕遠遠遠遠遠連「粗糙」兩個字都稱不上。

台長對馬克思那句話的怪異理解方式,可以轉換成像這樣的一句蠢話:「我本想很輕蔑地送他們一句牛克思的話:『文學表現世界,但更重要的是如何改變世界。』但後來想想,這還太抬舉他們,他們倒是連文學都沒有。」

3. 抄課本是容易的,這我小學一年級就會了。課本怎麼寫,偶就怎麼抄。但是,抄課本並不等於引用,前者是「去脈絡」的,失去應有的理解基礎,但是,引用卻只能在適當的基礎上進行。

比方說,維根斯坦經常強調:「事實不重要。」我不該蠢到「引用」這句話來談任何一個具體的現實問題。比方說,我因為涉嫌偷看陳水扁洗澡而成為被告,在法庭上,我只能辯稱我沒有偷看或我是不小心看到,但我不能對法官說:「報告法官,我想輕蔑地送你一句維根斯坦的話:『事實不重要』,因此我有沒有偷看不重要。」我如果要這樣「引用」,法官可能會懷疑我是不是頭殼壞去。

4. 馬克思那句話是他二十多歲、初出茅廬時講的。不出兩年,他很快就改變了這個想法。也就是說,他改變了一種「哲學足以改變世界的想法」,他不再相信哲學或任何思想言行能「改變」世界—即便是一種注重「社會面」、「物質面」或所謂「歷史進程」的「實用主義」哲學或「科學的」(scientific)哲學。

任何一個像我這樣稍微知道一點馬克思皮毛的人,都理當知道馬克思的所謂「歷史主義」(historicism)。歷史如果像物理學那樣有個「自然法則」在引導人類的社會發展,那麼,誰能改變這個「自然法則」?就好像誰能改變地心引力?如果有人辦得到,很多人一定會很感激他,看他能不能讓地心引力打個八折,讓大家都顯得輕快苗條。

在這樣一種「歷史主義」的觀點下,世界依循一定的軌跡前進,哪容得你「改變世界」的餘地?你唯一能做的只是提出「預言」或「加速」某個既定的進程,或是讓這個既定而不容改變的歷史發展,發展得平順一點,少一些倉皇失措。這就是馬克思的基本想法。他是預言世界,不是改變世界;他不認為世界能改變。

我直接抄一段 Karl Popper 寫的。Popper 在《The Open Society and Its Enemies》第十三章中這麼說:(順便簡單翻譯一下這個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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