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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種很野蠻的改革「性衝動」陳真 2005. 8. 11.
這年頭別再跟我說什麼改革了,教育越改越恐怖,補習班越改越多,補習生意越改越好,書包越改越沉重,媒體也越改越恐怖,傷害異己肆無忌憚,挑撥族群不遺餘力,政治更是越改越恐怖…這麼多改革,我真的很害怕改革。 改革不是遂行己志,不是實踐個人癖好,改革是保護那些最基本的普世價值,創造最大的自由生存發展空間。改革不是憑一己之志,一旦掌權便把令來行,改革不是根據個人品味、個人「崇高」理想,畫張美美的藍圖來施工。 改革是改掉「大家都不應該做」的事,不是改掉「你不喜歡看到」的事,不是禁掉「你不喜歡聽到」的聲音。改革根據的是幾乎可以量化的普世價值,不是根據某種階級美學,更不是根據溫良恭儉讓的什麼傳統「倫理道德」。改革是保障最低形式的存在方式,不是建構「崇高」樂園。 可是,你聽,這位姚文智什麼碗糕「新聞局長」(民進黨以前不是說應該廢除新聞局嗎?)說: 「新聞局依法行政,為符合社會大眾的高度期待,以最低程度的執法,回應民眾匡正媒體羶色腥的要求,仍是不得不然的唯一選擇。」 這不是戕害新聞自由是什麼?這不是觀念不清是什麼?憑什麼「匡正媒體羶色腥」?哪來這種民意要求?政府哪能藉此管制媒體?哪有這種道理?它馬的不能羶色腥嗎?我就是喜歡看不行嗎?礙著誰的權利了? 甚至連怎麼經營也要管,連電影台也有問題?連賠錢也不行?人家就是喜歡賠錢做生意不行嗎? 姚先生還說: 「東森S台是以專業新聞性節目頻道名義申設,但僅百分之五十九的內容是新聞性節目,且多由另一頻道即東森新聞台提供,與營運計畫不符。…沒有依最近兩次營運計畫執行情形評鑑的結果,改進違規事項,繼續違規,…如未經處理播出美國藝人珍娜傑克森(Janet Jackson)露乳新聞,製作部份節目涉及造假及模擬新聞等,因此審查委員會不同意換照申請。」 其它一堆問題就先別說,這樣一些理由,也能算是理由? 有位審查員(?)陳炳宏教授還說,「民眾沒有正確認知」。但我納悶,他身為改革者,有沒有正確認知?好像沒有。 比方說陳先生昨天投書蘋果日報,歌頌一位美國記者 Peter Jennings。這種把結構問題給「個人化」的說法(「偉大的」記者、「有社會良心的」報社老闆等等),是一種「正確認知」嗎?那是某種封建思維才對吧? 再說,美國主流媒體有它不一樣的爛法,它哪裡是什麼典範?它的成員自然有另外一套求生辦法,哪來那麼多道德教訓足以讓我們學習?在我看來,美國媒體比台灣媒體更惡質。但那是題外話。 陳先生還說: 「台灣沒有像民主國家那樣了解媒體本質與責任的媒體老闆,有的是只會要求新聞記者『Show Me the Money』的媒體老闆,這樣的老闆所擁有的媒體,應該不懂什麼是社會責任吧?不懂什麼是媒體角色?應該更不知道什麼是民主政治的基石吧?」 陳教授這樣的思維,不但不是改革,而是搞封建,反改革。你沒有權利要求別人懷著什麼心態從事任何一項事業,別人有什麼義務要知道什麼「民主政治的基石」的理念?別人為什麼要負起什麼社會責任? 你當然可以這樣罵,但今天如果你是個評審員,那就完全不專業了。就好像一個法官,他只要審理我有沒有收紅包就好了,他完全沒有資格叫我考慮什麼醫生的社會責任或崇高使命。這樣的法官是完全不及格的。 但陳教授卻甚至還說:「我想沒有人主張辦媒體就不應賺錢,但如果辦媒體的目的是在賺錢,那我會建議這些媒體老闆們,去士林夜市賣蚵仔煎,可能比辦媒體還容易賺錢啊!何必經營媒體呢?」 天啊,他居然審查起別人的生涯規劃來了!這叫「正確認知」?這叫「專業倫理」?一個法官如果對一個收紅包的醫生講這種話,這法官仍是專業素養不及格的、撈過界的,對人完全不尊重的。那就好像我只要負責把你的性病醫好就好,我還可以教你怎麼保護衛生安全,但我就是沒有權力叫你遠離性愛,從事正當娛樂,造福人類,為世界和平貢獻心力。我沒有資格把我的個人美學或個人信念,強加於他人或社會之上。 陳教授還說: 「政府想操控媒體中外皆然,但其間的差異是,西方媒體會挺起胸膛拒絕,台灣媒體不僅不知拒絕,還要大家怪政府為何要置入?這樣的媒體哪培養得出彼得詹寧斯?」 這種怪話,我就不知道要怎麼反駁了;吃人的人,居然怪被吃的人怎麼那麼不爭氣? 你只要聽這些主其事的「官員」或「委員」講話,血壓立刻上升到三百。從他們的公開言論中(私下言論就更不用說了),你就知道,所謂改革是怎麼樣的一種封建思維和不良動機。 該管的不管,不但不管,反而大大鼓勵,做為一種吸票工具。輪不到他來管的,反而搖身一變,變成道德家,變成改革急先鋒。是可忍,孰不可忍?我不想講得太難聽,但我真的覺得這事很可恥很可惡。 有些「改革者」是存心惡搞,有些則是具有「崇高的使命感」,我認識的,大多屬於後者這類正人君子,但後者絕對比前者更恐怖!恐怖之處就在於這個「崇高」理想或「使命感」。在這種封建思維下,他們很難搞清楚什麼是改革,很難壓抑自己的一種很野蠻的改革「性衝動」。 改革不是要追求一種天堂,改革只是要防止墮入地獄。至於那些我們沒有權力干涉的品味、美感、道德信念或個人生涯規劃、偉大道德情操等等等,我們統統應該閉嘴。 個人當然可以發牢騷,但是,當你站在某個公眾位置時,你就應該有一種基本的文明素養,學習怎麼尊重人。就好像一個法官不該訓斥一個貪污被告想賺錢一樣。人家想不想賺錢、該不該賺錢,干你屁事?那完全不是你做為一個法官有資格講的,那更不是你工作的一部份。 你的崇高理想和偉大道德情操,我們很佩服,但你的改革工作卻完完全全不該包含這些成份,否則你根本不該從事什麼改革,因為你只是反其道而行。 參與改革的人,應該思考的不是如何貫徹理想,而是如何壓抑這樣一種野蠻的「改革性衝動」。不要把個人理想誤以為這就是你的改革工作。你的理想是你的理想,但一個社會該怎麼改革,卻不是根據一種崇高理想來建構,而是根據一種最低級形式的存在方式來安排。 而且,當你站在某個權力位置上時,不相干的事,就應閉嘴。只有封建野蠻社會,權力者才會出現這麼多莫名其妙的道德訓誡和階級美學,甚至把這些「衝動」,灌注到他的權力事業中,進行所謂「改革」。但那絕不是改革,那純粹只是一種封建思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