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首頁》
![]() 教你如何不窩囊(菁英必讀!)陳真2005. 8. 5.
我喜歡寫東西,但很不喜歡寫那些根本不需要寫的東西,但偏偏正是那些不需要寫的東西必須讓我浪費許多時間一寫再寫。 不需要寫是因為任何一個具有正常智能和道德的人都懂,如果你表現出一副不懂的樣子,那會使我很吃驚。令人更感驚駭的是,絕大部份台灣菁英(會使用電腦的都算菁英)似乎沒有幾個人懂。他們很喜歡搞網站、搞什麼部落格,搞論壇,但卻似乎完全不知道自己在搞什麼。 其實我相信他們不可能不懂這些基本道理,他們平常為人處世這麼精明,豈有可能不懂?他們只是寧可當個窩囊廢,假裝不懂,或根本不當它一回事。 如果有人還是要說他真的不懂,那很簡單,請你公開報上你的真實身份,包括姓名、職業,工作單位或學校系所等,我馬上可以讓你懂個徹底。我只要用你的「討論」方式,或公開或私下,陸海空三路併進,化成無數匿名,在你或你親友同事身上演練一遍,保證你馬上就會懂。 總之,我還是姑且再講那第一萬三千五百六十一遍。 人啊,真孤獨,特別是在台灣這種沒心肝、沒大腦的缺氧環境,孤獨尤甚。你可以談一千,但卻永遠只能講一,至於那其它的九百九十九,只能留在心裏或寫給自己看;對外永遠只能講一些很基本甚至很低能的東西。 再三講它,不是為了讓人們懂,而是為了讓他們對此當真,當它是一回事。因為,如果你不願當它一回事,整個社會永遠只能原地踏步,永遠講第一課,沒有人能與你談第二課第三課…就好像如果你無法對基本的加減乘除當一回事,連一加一等於多少都不知道,我不相信你有能力談什麼微積分。 你們不是很多都是留學菁英嗎?不是很喜歡強調自己「融入」高貴的西方社會嗎?可是別騙外行人了,我沒辦法想像有人能用這種台灣選舉十八招式的「討論」方式在西方社會與人討論。那是根本不可能的事。台灣菁英們雖然「著作等身」,或講起話總是矯揉作態,但程度如何,由此可見。 總之: 一,不要「討論」那些無法討論的。 比方說,我無法討論某醫院院長平常吃喝有沒有很節儉。我或許可以討論連戰的吃喝狀況,但我無法討論一個並不是普遍為眾人所知的人的生活。 如果有人說,該院長很節儉,或該院長很奢侈,不管你怎麼評價,這種討論就是混蛋,因為當事人無法證明或反駁這些說法;他更沒有義務貢獻隱私來為自己辯護;這完全不是一種可以公開討論的題材。 不要說你不知道哪些東西無法討論,如果你硬要這麼說,那你肯定是個混蛋。因為你只要稍微設身處地想像一下就絕對能明白;你只是不鳥這些基本原則,因為你不在乎傷害別人,但卻很在乎自己的利益有一絲受損,要不然你不會保護自己保護得如此周到,簡直有點神經兮兮。 在網路上,我幾乎看不到幾個「人」的存在,只看到一堆變來變去的「符號」,就像在公共廁所經常看到牆壁滿滿的塗鴉一樣。 再比方說,很久以前吧,我看到陳豐偉的「個人網站」(?)上有個匿名人士說陳真多麼多麼可惡,說他如何客氣寫信給我,而我卻回信給他罵髒話。 你想,這樣一種毀損名譽的指控,是不是應該告上衙門?可是,我怎麼告?我要告誰?難道告一個「符號」?告一種廁所牆上的匿名塗鴉? 就算查到身份可以告,技術上我也沒那麼多時間和精力,畢竟混蛋比蟑螂還多,哪告得完? 好吧,不說告,那就講道理吧。請問,我怎麼講道理?我如何可能反駁這樣一種指控?我要如何證明我從未對什麼讀者罵髒話? 我長這麼大,寫東西或許會穿插幾句他媽的,但嘴巴裏從沒吐過一個髒字。我又不笨,罵人還需要用到所謂「髒話」嗎?又不是打情罵俏寫情書。 可是,我要怎麼證明我的確從未罵人髒話?無法證明不是嗎?既然無法證明或反駁,那它就不該是一種討論的話題。 如果你一定要說你不懂這個道理,那請你報上身份和各種基本資料來,換我來糟蹋你,看你懂不懂。 再說,你若真的要指控我回信罵一個「很客氣」的讀者,那你就得先講清楚「你」究竟是誰不是嗎?要不然,我哪有可能罵一個匿名符號?你到公廁牆上,一邊大便,一邊匿名罵某個人,請問對方看到牆上那些污言穢語,忍不住嘴裏罵一句王八蛋,難道這位受害人卻變成加害人,侮辱了「你」,但是,「你」是誰呢?神不知鬼不覺不是嗎?誰能罵一團空氣? 再說,你若真的要指控我回信罵一個「很客氣」的讀者,你不但應該說清楚你是誰,並且應該把來龍去脈講清楚。可是,問題來了。你如何可能把一種私下發生的事情講清楚?誰能判斷那就是全部的事實? 再說,陳真只有一個,但你卻化身為無數的符號,你在私下匿名對我做的事或寫的信,我豈有可能知道所有相關性?我豈有可能把全盤細節給綜合起來,對外提出一種公開說明?有可能嗎?那豈不是要寫上好幾百頁或好幾千頁的報告?除非用法院的力量,花個幾年的時間來調查,才有可能弄清楚我為什麼要回信罵你不是嗎? 正人君子特別喜歡講風涼話,以示胸襟寬廣。他們會說,清者自清,或說什麼別計較「小事」。可是,如果我連名譽都不計較,我該計較什麼?還有什麼更大的事?你若真的如此「胸襟寬廣」,家裏何必上鎖?就讓小偷來偷好了,何必計較?就算你真的「胸襟寬廣」如聖人一般,那也是你的事,我並不想當聖人,我只想當一個正直的正常人。 再說,西方社會或許有所謂清者自清,因為人們一般都很鄙視對於個「人」的侵犯,更不用說沒頭沒腦的抹黑。但台灣不是,台灣是這樣:只要你有好事,別人一概忽略,不管你怎麼強調,別人就是記不住;但是,只要你發生什麼壞事,別人不但迫不及待相信,而且免費替你宣傳,能不加油添醋就已經算道德崇高了。 更何況,我說過了,我無法證明我沒對人罵過髒話。更重要的是,我不但沒有義務公開說明我有沒有罵髒話的習慣,若要我說明,那就是一種侵權,一種施暴。就算我回信給讀者罵他王八蛋或任何髒話,這樣犯法嗎?既然不犯法,那你就沒有資格把它變成一種討論題材,否則就是侵犯我的自由和權利。我不罵髒話,但就算我以後想在私人信裏大罵特罵幹你娘,那也完全是我的自由。 再說,我又不是頭殼壞去,你若「很客氣」地寫信來,我幹嘛罵你髒話?罵也應該針對一件什麼事來罵才對不是嗎? 所謂敵暗我明就是這樣。你躲在陰暗處,要整我這樣一個明明白白的透明人,要讓我啞巴吃黃蓮,飽受冤屈,實在很容易。 台灣人很熱愛選舉,幾乎整天都在「選舉」,整天在網路上或對著信箱匿名攻擊異己,謾罵、寄病毒或冒名製造各種事件,甚至傷害你的親友同事。這一切,我就當做是一種野蠻社會的犧牲品,忍了下來。但那只是忍,而不是接受這樣的野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