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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連神都窩囊,何況人?陳真 2005. 7. 25.
當你面對某些事表示不滿,「人脈」就會說:「哎唷,都是自己人,客氣什麼?給你一個方便。」但我不是客氣,我更不是要求一個「方便」,如果大家都不方便,那我也不要這種方便。我如果只是要一種「方便」,輪得到你來「給」我方便嗎?依你看待人事物的「邏輯」,你算老幾? 我不是要方便,我只是要一種所有人的基本權利和尊嚴。這不是施捨,也不是一種禮物,裏頭更沒有所謂自己人不自己人。 但台灣人很奇怪,一方面痛恨特權,卻又一方面超仰慕特權,以身為特權為榮;表面上說厭惡權勢,但整個人生之所做所為卻朝著權勢擠破頭。如果這樣,那你就不應該批評特權,不該批評什麼功名利祿,因為你怎麼可能批評一種你很仰慕的東西?那不是矛盾嗎? 相反地,大家都滿口理想,歌頌理想世界,但那些所謂理想,既不用拋頭顱,也不用灑熱血,頂多只是灑點墨水或汗水而已,卻根本找不到人來做。開記者會亮相或選舉幹部,大家很喜歡,搶著來,但是,折信封、貼郵票、搬椅子、準備茶水麥克風,卻沒有幾個人肯做。 我遇過的每一個人,都說他痛恨特權,痛罵功利主義,我好像還沒遇過一個例外,但如果大家都真的這樣,那麼,到底這個讓我們感到痛苦、感到鄙夷的社會,是由哪些人組成?難道「好人」全給我遇上? 在一種權勢當頭、人脈當家的醜陋社會裏,日子是很窩囊的。 第一,你的存在價值,彷彿不但不是獨立的、不是頂天立地、不是老天爺賦予,而是像什麼股票行情一樣,依附於某一些肉眼可見的「業績」上起起伏伏。「業績」好,「潛力」強,則「價值」高,反之亦然。這樣一種「有條件」的「存在價值」,是哪門子價值?就像媽祖或土地公讓我中樂透、得大獎,我就拜他、犒賞祂,請人跳脫衣舞給祂看,以資「答謝」,感謝祂的「靈驗」,反之則砍祂的頭,做為懲罰。這是哪門子信仰? 但你看,台灣有多少神佛雕像被砍頭。我有一次在水溝裏還發現一名土地公的屍體,很慘。他不但身首異處,而且臉還被用火燒焦,黑黑的,本來我還以為受害人是關公。在這種社會裏,連神都窩囊,何況人? 第二,「業績」永遠只有那幾種,不外名,不外利,權勢二字而已。於是,當你聽到這樣的話就不需訝異:「誰誰誰已經是某某醫院第三號人物,有厚望焉。」「誰誰誰現在當 XX 長,跟他說一聲就行。」「將來您肯定是XX 長吧,有厚望焉。」「以你的『實力』,屆時弄個什麼什麼,肯定名利雙收!」 這些話,其實就是罵人的髒話,意味著你是個心裏猥瑣、沒有自尊、沒有頭腦、沒有美感、沒有個性的窩囊廢。不但把自己的存在價值拱手讓人,而且自貶人格,自我降級依附在某幾個業績項目上;猥猥瑣瑣,戰戰兢兢,這不是窩囊廢是什麼? 第三,你很難跟那些把你當「自己人」的人共事。或者說,在一個以「關係」決定是非利害、人脈當道的社會裏,人脈壓倒了一切,包括壓倒基本是非和權利。當你為自己伸張權利,沒問題,亮出你的「人脈」+「實力」,立刻 pass,自己人嘛,「有關係」就沒關係囉。 但你如果是替「別人」抱不平,「自己人」就會開始納悶想不通,到底怎麼了?他為什麼要替一個「下人」講話?他為什麼要為一個「陌生人」與「自己人」為敵?他為什麼要為一些沒有好處可撈的事情「犧牲」? 接著通常就是「談條件」:「你是不是需要一些什麼?請儘管開口。」「一定是誰得罪『你』,我們會給你一個公道。」「看在你的面子上,我們同意給他一些方便。」 你一定無法想像這個所謂「方便」是一些什麼,是一些諸如這樣的事。比方說: 某某人胃痛便血一年,但他必須忍耐,你不該去管這樣一些「下等人」。「好,既然你一定要這樣吵,我們只好讓她就醫,但這其實是法律所不允許的。」(它媽的我就不信台灣落後到居然有這樣的法律,不許外勞生病就醫?若要就醫,就必須以「犯下過失」為由遣返?) 某某人流浪街頭撿破爛二十年,能力上無法自行辦理各種證件,比方說身份證補發。「他必須自己來辦!!」「咦?不是可以蓋章簽名委託嗎?」「不行不行!!我們必須當場看著他簽下委託書。」「可是,我若有辦法請他當場來簽委託書,哪還需要委託?」…無數莫名其妙的刁難。 沒關係,咱們亮身份吧。「你不知道我是誰嗎?」「你不知道你們大老闆是我的什麼人嗎?」「喔,歹勢歹勢,小的錯了,小的馬上帶禮物到府上給您磕頭賠罪。」 OK,事情辦成了。但是,當你事情辦成,你還是覺得窩囊,因為取得特權就是一種侮辱和貶低。我們要的是平等,是尊重,是所有人都一體適用的原則和權利,不是要一種特權,不是要你來給我 PLP,不是要一種方便,不是要一種與眾不同的特殊待遇。 我發現,這裏頭有一種信任上的障礙以及一種理解上的困難。簡單說,人們常說相信你,但他其實完全不信;他無法相信,甚至無法想像世界上會有跟他不一樣的人。就跟大家說「信耶穌」一樣,嘴巴說信,但幾個人真的相信那些「鬼話」? 這是一種信心危機,自以為信,但其實不信。當別人說他相信你的什麼時,你也只能聽聽就算,當做是被人吃豆腐。因為他是否真的相信你,根本無法偽裝。不是嘴巴上說信就是信;如果他真的相信你,他怎麼還會對你有這樣那樣的評價或厚望?他怎麼可能還會對你講這樣那樣的一些話,或問你這樣那樣的一些問題? 至於理解上的困難。簡單說就是,他只能理解一種內容,但無法理解問題不是出在內容,而是出在形式。 比方說:別評價「我」。意思並不是說你不要罵我,而是說,不要把「我」當成一種可以評價的對象。我就是我,我家的事就是我家的事,你根本沒有講話的餘地,那不是一種可以討論的題材。不管好評價或壞評價,都是評價。生命需要了解,而不是需要解釋或分析。如果你愛一朵花,你斷然不會去解釋她,就好像你會去解釋或分析你媽嗎?「解釋」是科學家的工作,但生命卻與解釋無關。「我們解釋大自然,但我們卻只能了解生命。」 人們卻往往以為,只要是「好」評價就沒關係。但評價就是評價,一切評價都是一種褻瀆,重點不在評價的內容,而在於「評價」本身這個形式。你可以說明自己對某個人的感受,但你卻無法進一步分析、解釋對方這個「人」。你要解釋也可以,等他死了,或成為公眾人物,或寫進了教科書之後再說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