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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解構政治]

南方朔的修辭與詭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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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譴責政客不該「竄改定義」,但他卻說「『修辭詭辯術』(rhetoric)和『演說雄辯術』(oratoric),乃兩種完全不同東西。」此一區分,既竄改基本定義,也扭曲歷史。修辭(rhetoric)是修辭,詭辯(sophism)是詭辯,兩者概念發展上怎麼會黏在一塊,哪來這樣一種莫名其妙的「修辭詭辯術」?至於「演說」,又有何理由跟「修辭」對立?

西塞羅(Cicero)的《論演說家》就是一本修辭學,教人演說術。若硬要進行概念連結,應該是「修辭演說」,而不是「修辭詭辯」,哲學史上沒有那樣一種東西。演說才需要修辭,而詭辯卻訴諸於邏輯或概念混淆,而不是華麗辭藻。

作者又說:「『修辭詭辯術』乃一種說話技術」,接著以西塞羅來批判此一談話術。這有點莫名其妙。事實上,不但沒有「修辭詭辯」這東西,就算詭辯本身,又怎麼會是一種「說話技術」?它是一種思維方式,而不是談話術。而西塞羅自己才是個修辭學家,而且是此中元老級人物,擅於煽動群眾,曾經幫貪污犯有罪硬辯成無罪。依作者的論事邏輯,西塞羅應該就是被告才對,怎麼反過來變成原告?變成什麼平實言論的大師?

至於作者拿來批評「修辭詭辯」的亞里斯多德和柏拉圖,更是胡說。事實上,前者寫了一本《修辭學》,專談演講術;後者則討厭修辭,說它賣弄文字虛華,違背哲學求真精神。諸如這些,南方朔統統搞錯。

修辭強調心理效果,而不是理性分析之素樸嚴謹。簡單說就是如何把話講得漂亮,打動人心。漂亮話不一定不合理,但它基本上是一種談話術,是一種「說服」(persuasion),而不是思考論證(argument)。西塞羅說:「修辭是一門說服的藝術」。

詭辯則是古希臘一哲學派別,又叫智者派(sophist)。這些人很聰明,充份運用邏輯或概念屬性之混淆,得出許多令人難以接受、卻又無從反駁的結論。比方說芝諾(Zeno)是古希臘著名詭辯家,論證長跑勇士阿奇里斯(Achilles)如果讓烏龜先起跑,將永遠追不上。因為當他追上時,烏龜又往前跑了一段路;當他再度追上時,烏龜又跑了另一段路。兩者間的距離雖逐漸縮小,卻永遠有個距離。這結論當然錯,但它卻合乎邏輯。這就是詭辯。

中國戰國時期也有詭辯家,比方說公孫龍,曾騎馬過關,把關士兵說:「規定不許馬過。」公孫龍說:「我騎的是白馬,白馬不是馬啊!」我不知道後來士兵有無讓他過關,但「白馬非馬」卻合乎邏輯。這就是詭辯。

詭辯不必然是壞事。至少,它所隱含的懷疑精神,正是西方哲學的基本精神之一;更啟迪了人們對於形式邏輯或辯證法的一些討論。但是,台灣政客玩的卻是修辭,而不是哲學上所謂的詭辯。

最後,作者說「修辭詭辯術」和「演說雄辯術」的差別是「一個是惡人,一個是好人」,而好人代表,居然是邱吉爾;甚至說他「演說堂堂正正,不違人性,不貪詭巧,對邪惡時代有振奮之效」。這太離譜了吧!?邱吉爾如果是好人代表,世上還有哪位政客稱得上惡人?

希特勒敵視猶太人,但邱吉爾卻蔑視所有非白人,是個徹頭徹尾的種族歧視者和白人血統優越論者。邱吉爾似乎認為,非白人生命沒有任何內在價值。光看他主張用生化武器毒殺庫德族人那種不屑態度,就知道這個能言善道的政客有多壞!

英國一份解密文件指出:一次大戰時,邱吉爾當時擔任伊拉克殖民總督(Colonial Secretary)。英國為節省人力物力,打算以空中武力屠殺庫德族和阿富汗平民。邱吉爾卻建議說,光轟炸還不夠,應該使用生化毒氣進行大規模屠殺。

此議一出,內部許多人反對。反對者之一是印度總督,理由是可能引起甘地反彈而造成不可收拾局面。邱吉爾聽了很生氣說:「我無法理解你們這些人『神經兮兮』(squeamishness)到底是怎麼了?用毒氣殺死野蠻人,當然會造成巨大恐怖,但它卻可以拯救英國人的性命。我們應該盡量使用科學所賦予我們的一切能力來打仗。」

戰後甘地有這麼一段著名談話。他說:「戰犯絕不只限於軸心國。羅斯福和邱吉爾的戰犯罪行,並不少於希特勒和墨索里尼。」

南方朔為文向來引經據典。但我以為,如果他所要談的只是諸如羅太太的「愛心說」或駙馬爺的「善意說」等等淺顯是非,實在不必扯上一堆不相干的思想史題材來唬人,更不該把史上第一個鼓吹用生化毒氣屠殺平民的種族歧視者邱吉爾,列為好人好事代表。

漂亮修辭和詭辯,的確充斥台灣社會。咱們無處發聲反彈,頗令人無奈,但我們之無奈,並不意味著我們無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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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朔的修辭與詭辯(二)

陳真 2004. 8. 10.


語言當然很重要;一個人對待語言的態度,反映出他對待生命的態度。但是,語言哲學上所謂語言,並不是我們一般所謂語言,它指的是一種接近「概念」(concept)或「意義」(meaning)那樣的東西。

語言哲學就是研究概念的生成及其意義來源等等這些純粹抽象的形而上問題。語言分析則是分析概念的本體(ontological)結構或邏輯組成或它和「世界」(reality)之間的對應或表象(representation)關係等等。

比方說,我看到路邊有棵樹,我指著它說,「這是一棵樹」。這事本屬稀鬆平常,但是,一些得了哲學病的怪人卻產生疑惑。例如,他可能會納悶,藉著「樹」這個字眼,我指向了一個「物」(也就是那棵長長的東西),於是我們完成了一個「命名」的工作。可是,問題來了。當我藉著這樣那樣的「語言」或「概念」來再現或表象(represent)這個世界時,究竟是什麼東西,使這一切成為可能?

或者換個康德式的例子說:今天我懂得一些東西,比方說你在講話,我知道你在講什麼,因為我一出生就開始學習語言,學習種種理解這個世界的方式,於是我能捕捉到這個世界,我能在心靈上形成一個所謂「世界」的「圖像」(image, picture)。

於是問題來了,為什麼這一切成為可能?是不是有個「先驗的」(transcendental)什麼東西,像個「網」或像個既定的「認知模板」那樣的東西,比我們的生命更早存在,於是所有人都能學習,並且藉此一模板來產生一種圖像,進而產生各種「理解」;藉著這個先驗的網,建立起一套捕捉世界影像或訊息的認知能力。

關於這個使「語言」或「理解」成為可能的一種先驗結構或本體結構的相關討論,我們可以說它屬於一種語言哲學,檢查的對象是「概念」這個概念本身,跟現實中哪一個概念或哪一種語言一點關係都沒有。簡單說,語言哲學就是在討論「概念」這個「概念」(concept of conce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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