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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李筱峰上四堂公民課:第二課:為自己爭權益是一種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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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當官或當民代的,動用公帑時,有沒有一絲省錢的念頭或良心不安?沒有!不但沒有,而且盡量給它亂花,很會「編」預算(編故事的「編」)。政府換人做了,這些事有沒有改善?沒有!

在西方國家,一講到要增稅,大家往往很歡迎,因為那表示生活更有保障。但在台灣,我們卻沒有這樣的信心。為什麼?因為不公平、不可信任。

我可以理解許多人對老師免稅的不滿,但他們為什麼不能理解老師們的諸多委屈和不滿?而且,不滿歸不滿,爭取自己的權益仍是天經地義。就算你認為老師該繳稅,就算八萬個老師之訴求只是要抗稅(事實上當然不是這麼幼稚),他們仍然有權利發出這樣的訴求,沒有人必須為爭取權益感到羞愧。

很多像李筱峰先生這樣自栩為民主鬥士的人,不是常常很喜歡引用一句名言嗎?那就是:「我雖然不認同你講的話,但我要誓死維護你有講這話的權利。」為什麼我們一方面被這些名言感動,但所做所為卻又根本不是這麼一回事?

現在這批冒牌的民主鬥士們所做所為是這樣:「你若想法與我一樣,那你很棒,很偉大,很愛台灣,如果你想法與我不一樣,那你就是無恥不要臉、反動反革命,應該閉嘴。」

總之,給台灣留一點民主生機吧!李筱峰先生等「民主鬥士」們,不要再鬼話連篇、自欺欺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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