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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門案與三一九水門案的教訓包括了兩大政治誡律:一,絕不選擇品格差的人出任政府高位;二,若總統及其團隊犯了極大錯誤,文過飾非永遠比犯錯本身更罪加一等。尼克森認為,要政治成功,耍點卑鄙的小手段無傷大雅,我們的政客全都服膺這項「尼克森原理」。可是美國有費爾特、有《華盛頓郵報》、有勇敢的記者、有堅實的民主社會、有獨立的司法,才遏制了壞政治風氣的蔓延。台灣從總統到朝野大小政客,無不比尼克森更濫權卑鄙,還可以繼續大模大樣地混,就因為沒有那樣的機制與文化。令人搖首三嘆。 再看媒體的角色。如果沒有兩個記者鍥而不捨的追索真相;如果沒有《華郵》老闆凱薩林.葛蘭姆全力頂住,不畏權勢;如果沒有其他媒體的鼎力相助,以尼克森的強悍狡詐,水門案是不會如此結局的。當然,司法的公正無情和國會都是矯正水門案的機制。值得表揚的是那兩名記者在再大的壓力下,都為新聞來源保密達三十三年之久,連老闆葛蘭姆都不知悉,足見美國新聞倫理的高明。台灣媒體呢?記者得罪大號政客,老闆甚至炒記者魷魚呢。 台灣許多人引用此一新聞來「藉美諷台」,慨嘆三一九槍擊案的深喉嚨在哪;犯了錯誤類比的邏輯謬誤。水門案一開始就是件大陰謀,非常明白,只是需要揭露更多事實罷了。 可是三一九案固然有可能是陰謀,可是也可能真的是槍擊案,沒有政治陰謀。根據扁政府一貫的多嘴和粗糙,那麼複雜和牽涉多人的陰謀,是不可能憋住不漏風的。沒有證據顯示陰謀,就不能根據自己的主觀想像堅持認定是陰謀。這是基本的現代科學態度。 水門案有逮捕到案的潛入水門大廈的犯案人員,是陰謀的證據。三一九案有任何證人、證據嗎?純粹的猜測又因省籍、黨籍、族群和大選失敗不甘而強化,堅持自以為是的咬定陰謀論,這樣只會擾亂社會、顯示自己的無知與心態落後罷了。拿費爾特亂比,是引喻失義,偏見愚昧。 費爾特行大義滅小義,保住美國立國精神,使「法治」在水門案中獲得最後勝利。如果當時費爾特選擇緘默,尼克森就成功犯下美國歷任總統中最嚴重的濫權罪行。所以,費爾特今天已不必自責,也可以從情緒的自囚中解放;他的高道德原則是美國政府的救贖,也救贖了曾在尼克森政府中任職的自己。 |